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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校级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有关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陕西 - 安康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陕西 - 安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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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略)
为适应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丰富我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不断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学生社团规范化建设,根据《安康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1〕47号),决定即日起面向全校学生开展2024年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的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团成立要求
1.有20名以上在校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需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名称:(略)
3.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略)
4.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社团成立工作程序
1.材料提交
有意向成立学生社团的发起人可按照《安康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中有关注册登记的有关要求,向学校社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校级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
按照《安康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就社团成立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以及发起人的思想素质、能力水平、日常表现等问题进行初步审查。
3.会议评议
通过资格审查后,召开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会议,对通过初审的社团进行评议审批。
4.审批备案
评议会审批通过后,由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备案。备案后的社团可按照《安康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社团章程相关规定开展社团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积极参与
鼓励兴趣爱好趋同的同学积极申请成立新社团,鼓励各学院、各学生组织积极推荐有意向的同学参与。各单位:(略)
2.把准方向,明确定位
广大同学要立足兴趣爱好,从推动全校学生社团发展的高度来理解学生社团申请成立工作。要仔细研读学校社团建设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准确把握社团的定位、发展方向、业务范围等,认真、客观地填写申报材料。
3.全面申报,科学统筹
已申请成立并继续开展工作的校级社团,不再进行二次申报,不再开展活动的校级社团,需提交解散申请;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和统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社团按相关制度规定按时申报。
四、具体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成立社团的同学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安康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略),江(略)
联系人:(略)
团委学工部
2024年9月6日
附件【校级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doc】已下载次【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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