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应届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要求发布者: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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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
(略)高招办和
(略)公安部门关于学生户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文件精神规定,本着自愿办理的原则,办理
(略)应届录取新生户口迁移手续。
二、
(略)应届录取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提供:(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迁移证需标注身高和血型(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材料齐全后,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再补办。
三、具体办理时间:2024年9月19日—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公休
四、保卫处办公地点:
(略)
注:(1)学生正式毕业后,根据个人意愿,户口办理办法参照
(略)文件执行。如文件精神有变,则参照当前政府部门、公安、教委等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执行。
1.请各位学生知悉:如确认办理户口迁移,即已经将户口由原籍迁出的,务必将相关材料交到保卫处,否则易造成户籍丢失等问题。
2.由于落户时间较长,在落户期间不能办理有关户口的任何事项,请同学们不要丢失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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