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变更办学范围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2〕12号)等有关规定,
(略)办学范围由游泳,变更为游泳、体操、技巧。
现对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人士如对该培训机构变更办学范围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
(略)教育局反映。
电话:
(略)
地址:
(略)
邮编:519000
(略)(略)教育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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