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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河农场三、四号习艺楼3楼购置安装照明、动力桥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焦作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河南 - 焦作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01公告内容
河南省新河农场三、(略)3楼购置安装照明、动力桥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略):ZKGSCG(略)
项目所(略)购置安装照明、动力桥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河南省新河农场三、(略)3楼购置安装照明、动力桥架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河南省新河农场三、(略)3楼购置安装照明、动力桥架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河南省新河农场三、(略)3楼购置安装照明、动力桥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
(略).cn)查询潜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略).cn);重大税收违法:“信用中国”网站((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略)(略).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凡有不良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供应商须提供自磋商公告(略)页查询截图并附于响应性文件中。(注:信誉要求开标当日由采购人:(略)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ZKGSCG(略)、项目名称:(略)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河南省新河农场三、(略)3楼购置安装照明、动力桥架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潜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略).cn);重大税收违法:“信用中国”网站((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略)(略).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凡有不良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供应商须提供自磋商公告(略)页查询截图并附于响应性文件中。(注:信誉要求开标当日由采购人:(略)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略)
4.获取:(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略)》、《(略)》上发布。
本项目变更、答疑、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均在发布公告同一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2024年9月6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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