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建筑垃圾填
(略)场化经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凭CA
(略)网(网址:
(略).cn)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义马竞磋采购-2024-45;
(略):YMGZ[2024]127-ZC073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3、采购方式:
(略)
4、预算金额:343700.00元
最高限价:3437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
(略)
(1)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涵盖的全部内容。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
(略)建筑垃圾填
(略)场化经营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垃圾进场检验、估重登记、
(略)域倾倒、雾炮降尘、摊铺推平、洒水降尘、垃圾压实、覆土绿化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
(略)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单位:
(略)
3.3供应商出具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4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略)查询(
(略)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网站
(略).cn】;(查询方式:
(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温馨提醒: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
(略)
三、获取:
(略)
1、时间:2024年9月9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8时30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地点:
(略)
3、方式:
(略)
(略)使用CA证书操作手册:
(略).cn/fwzn/004003/
(略)/
(略)-fa5b-47bb-8c75-c669600e56a8.html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8时30分;
2、地点:
(略)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
(略)),选择登陆三
(略)(略)进行登陆,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性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2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略)》、《
(略)》、《
(略)》、《
(略)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以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上传的信息为准。供应商上传的信息资料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真实有效(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应得分而未得分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供应商应及时维护、完善主体信息库信息,具体操作详见《
(略)(市场主体信息库)操作手册》,链接地址:
(略)
(略).cn/fwzn/004003/
(略)/b13aa3fa-a543-403f-b537-82cb417132bd.html
2、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供应商以磋商承诺函的形式替代保证金,磋商承诺函应明确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
(略)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请完善主体库。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供应商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
中的相应内容为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4)我单位:
(略)
(5)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
(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电子邮箱:
(略)
3.监督单位:
(略)
名称:
(略)
联系方式:
(略)
4.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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