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东镇外洪电排站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东镇外洪电排站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略),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2.2招标规模:各泵站防洪闸、穿堤箱涵建筑物级别为1级,泵房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防洪标准为:湖洪防御相应湖口水位22.50m(吴淞)洪水位、河洪防御100年一遇洪水位,考虑适当安全裕度,各泵站防洪闸防洪水位比所在堤段设计洪水位提高0.5m。本次施工招标金额2463.161083万元。
2.3计划工期:约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对谢家老电排站、谢家新电排站、长湖子电排站和程家池电排站等4座老旧电排站采取拆除重建,同时解决提水灌溉问题,具体范围为:(1)谢家新电排站及谢家老电排站(桩号15+135、15+075)原址拆除合并重建;(2)长湖子电排站(桩号20+019)原址拆除重建。(3)程家池电排站(桩号25+940)原址拆除重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
(略)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
(略)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二)在赣水利
(略)场行为(10分)”中“(1)已实施项目评价(5分)”不进行计算,项目评分标准总分按95分进行评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略)(略)、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
(略)
6.2未在投
(略)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6.3本项目采用“
(略)”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
(略)-南昌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
(略)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
(略)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略)
7.5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及业主单位:
(略)
7.6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7.8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指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是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60%,三是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1级水工建筑物,四是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为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之一,五是
(略)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略))要求。
7.9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
7.10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
(略)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2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
(略)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进行监督(电话:
(略)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网上发。
9、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监督机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
(略)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
电话:
(略)4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
(略)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昌赣
(略)支行
2、户名:
(略)开户银行:
(略)南昌分行营业部
3、户名:
(略)开户银行:
(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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