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夏庄子及有
(略)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
(略)2024年度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略)南侧(东至西关西街,
(略),
(略),南至西关西街)的集体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
(略)土地0.0048公顷。
三、补偿方式:
(略)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略)),征地范围位
(略)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5万元/亩。具体补偿标
(略)政府批复的《关于夏庄
(略)及西关西
(略)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
(略)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集体机动地
安置方式:
(略)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略)),农用地按照不低于
(略)片综合地价的1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
(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夏庄
(略)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
(略)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3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
(略)(略)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
(略)
地址:
(略)
(略)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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