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邳州经济
(略):JSZR-2024-DJC-062)
项目所
(略):江苏
(略)一、招标条件
本邳州经济
(略)特勤消防站充气站、食堂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邳州经济
(略)特勤消防站充气站、食堂改造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邳州经济
(略)特勤消防站充气站、食堂改造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邳州经济
(略)特勤消防站充气站、食堂改造工程:(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
(略)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⑴由采购人:
(略)
⑵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
(略).cn);②
(略)(
(略).cn);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略):00递交方式:
(略)
开标时间:
(略):00开标地点:
(略)
邳州经济
(略)特勤消防站充气站、
(略)获取:
(略)
一、
(略):JSZR-2024-DJC-062项目名称:
(略)
采购需求:邳州经济
(略)进行改造成充气站约20平方米;将厨房间改造成开放式厨房,餐厅重新吊顶,墙面增加墙面板,食
堂改造面积约200平方米。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附件3、《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
(略)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⑴由采购人:
(略)
⑵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
(略).cn);②
(略)(
(略).cn);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获取:
(略)
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发送至邮箱:
(略)
4.售价:500元/份。采用现金或支付宝转账形式交纳,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5时00分)前。
(二)询问和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略)提出质疑。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
(略)
(四)终止磋商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
(略)
(五)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
(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次磋商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略)(
(略))、
(略)(
(略))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系址:
(略)5层517室
联人:徐作运
电话:
(略)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系址:
(略)
联人:赵工
电话:
(略)7
电子邮件:
(略)@163.com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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