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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公司法》实施后的有关工作提示

所属地区:安徽 - 池州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安徽 - 池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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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略)股权(股份)认缴时间作出调整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登记服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内容提示如下:
一、正确理解有关政策。《国务院关于实施〈(略)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对新《公司法》(略)给予三年过渡期,过渡期间,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时间变更注册资本、调整出资计划等,无需“扎堆”办理。
二、警惕不法中介诱导。(略)法进行不当解读,人为制造紧张气氛。(略)市场监管局提醒企业主们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应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办理,如不清楚具体流程,(略)企业登记综合窗口申请免费帮办服务,要警惕不法中介诱导与诈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如何办理减资登记。如果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可以通过减资的方式:(略)
(略)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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