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数字化服务招标项目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
(略)
会计档案数字化服务招标项目
二、采购需求概况
(略)对所有存量会计档案档案(会计档案约1.5万本,合计260万余页)进行数字化加工,包括:领取档案、数字化前处理、档案信息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存储备份、检查记录、数据挂接、系统查询、还原装订、档案上架等。
三、概算金额
约100万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1。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略)
预计交付时间:2025年5月底前完成。
预计交付地点:
(略)
2.江苏省
(略)。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单位:
(略)
(二)专业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或以上资格。
七、联系方式:
(略)
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
反馈方式:
(略)
(一)供应商在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PDF格式文件),逐页加盖单位:
(略)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6.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采购需求建议、意见反馈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二)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略)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校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校均不作书面回复。
(四)如材料未按要求,我校将拒收;
(五)提出建议将作为我校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工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
(略)
监督热线:
(略)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9月6日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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