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我司”)为
(略)国有企业,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计划在
(略)辖区内公用停车位及其他有需求的位置安装公用电动车充电桩,以满足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现就引入电动车充电桩战略合作伙伴项目公开招商,欢迎在中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内注册的、有良好信用的、有兴趣的企业法人与我司联系、沟通。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二)招商方式:
(略)
(三)合作年限:10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合作模式:甲方负责电动车充电桩选址、运营、管理。乙方作为甲方的电动车充电桩项目战略合作方,负责投资建设、提供设备。具体以双方实际另行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根据具体项目的收益,由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在具体项目的分成比例,以所签订的具体项目约定为准。
(六)报名保证金:鉴于项目规模投资金额较大,为确保合作方的实力,参与遴选的企业需向我司缴纳保证金(参与汽车充电桩投资建设项目保证金不低于100万元,参与电瓶车充电桩投资建设项目保证金不低于2万元),遴选成功后报名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项目保证金,遴选不成功的公布结果日起7
(略)退还;
(七)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
(略)平山支行
(略):
(略)472475
二、遴选企业要求:
(一)依法成立并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略)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遴选,
(略)的授权并且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信誉良好、未
(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前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连续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少于10人[提供公告前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纳税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章程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五)未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
三、意向企业递交资料要求
(一)恭请有意向企业与我司沟通联系(联系人:
(略)
1、意向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名称:
(略)
2、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略)
4、意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2023年度末纳税申报表;
资料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请谨慎提交!
(二)我司可能因收购需要,需对意向企业作进一步的了解和调查,意向企业提供的联系方式:
(略)
公告日期:2024年9月6日
截止日期:2024年9月13日
特此公告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孟娟 |
电话:17756024335 |
微信:17756024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