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第一批次零星工程(市政类)(项目名称: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
(略)
(略)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
(略)工期要求:9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4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略)其他:工程有效期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工程费用按实结算,工程费用达到200万元或工程有效期满,该项目自动截止。
2.2招标范围:2024年第一批次零星工程(市政类)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略)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
(略)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略)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在职职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略)上自助查询方式:
(略)
(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略)项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
(略)
5.2.开标现场地址:
(略)
5.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7.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略)(
(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略)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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