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司法局普法宣传品印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项目所
(略):河南省,
(略),温县一、招标条件
(略)司法局普法宣传品印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5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采购简易手机架、手提袋、小红帽等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温县司法局普法宣传品印制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温县司法局普法宣传品印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1.1-1.5证明材料。
1.7投标单位:
(略)
2.本项目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5时30分递交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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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1.1-1.5证明材料。
1.7投标单位:
(略)
2.本项目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
(略)
四、报名要求及时间4.1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查,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略)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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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时间:2024年9月1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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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媒介:本公告在《
(略)》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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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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