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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华润城华润置地大厦(一期)3栋西塔37E的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湖北省(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2日10时至2024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略)中级人民法院,网址:(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略),建筑面积:93.73平方米]。房屋用途:商务公寓;地类用途:商业用地、公园绿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从2014年12月29日至2054年12月28日。
(略)询均价:(略).33元,起拍价:(略).08元,保证金:110万元,增价幅度:2.5万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1.(略)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根据深府办规[2018]9号,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受房地产所在地调控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建议意向竞买人于开拍前自行前往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标的物当地房地产的调控政策。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法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买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本院予以没收。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略)了解,本标的物物业费标准为10.8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基金标准为0.25元/平方米/月,标的物是否存在欠缴物业费、专项维修基金、水电费等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核实,该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以上提醒请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二、咨询时间: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空置。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物业费等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于2024年10月14日前(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略)(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help-(略)?pageId=132&category=(略)&language=zh
十二、买受人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处理。
十三、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略)中级人民法院,(略)(略)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略)(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cn/
淘宝技术询电话:(略)

湖北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6日
(略)(一期)3栋西塔37E的房地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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