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壕煤矿2024年9月矸石外委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略)石壕煤矿,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一、项目名称:
(略)
二、招标人:
(略)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矿井每天产生的矸石要当天清运完毕)。
报价要求:报含税综合单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报价含运输途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略)石壕煤矿矿井发展需要,对产生的脏杂煤3号(水洗矸石)和脏杂煤4号(筛上物)进行混合外排处置,处置量约2万吨。
四、技术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煤矸石的筛选、加工、销售、一般固废处置、综合利用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能力;(2)投标人矸石堆存场地须合法合规,堆存现场有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堆存后及时按照矸石堆存场地治理规范治理到位,不能私拉乱倒。
五、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
(略)运输经营许可证,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人拟投入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五及国五以上环保排放标准(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4)投标人应具有环保部门备案审批的煤矸石综合利用(或矸石填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报告书批复手续;并具有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验收报告书与验收批复手续。
(5)投标人处置方式:
(略)
六、报名及招标服务费标准:1、报名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报名时间从2024年9月7日8:00起到2024年9月14日8:00止(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略)
3、此次招标将收取招标服务费标准:10万元以下为200元;10万元(含10万元)-50万元为300元;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为500元。
(略)账户。
账户信息名称:
(略)
(2)合同执行期间处理价格不予调整,当因不可抗力影响运输时,双方另行协商。
(3)结算及付款:以实际出矿过磅数量为准,滚动结算,次月上报资金计划,下月付款,在矿方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保证3个月连续处置。结算后中标单位:
(略)
(4)投标文件中附件要求(复印件,根据本单位:
(略)
⑦环境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⑧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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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略)服务项目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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