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吨/年劣质重油浆态床加氢解构工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竞争谈判公告(
(略):HYFW-2024-79-2)
项目所
(略):新疆维吾尔
(略),克拉
(略)一、招标条件本20万吨/年劣质重油浆态床加氢解构工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劣质重油(含沥青)加工规模20万吨/年,年开工时数8000小时。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为20万吨/年劣质重油浆态床加氢解构工业示范装置、0.45万吨/年硫回收装置及配套的储运、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万吨/年劣质重油浆态床加氢解构工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20万吨/年劣质重油浆态床加氢解构工业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的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相应高级技术职称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4、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十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石油化工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石油化工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
(略)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8时00分递交方式:
(略)
2.投标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
(略)
4.招标文件费:
(略)/份(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单位:
(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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