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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空港司机营地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9-09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9/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深圳机场P4停车场空港司机营地项目招商公告
深圳机场P4停车场“空港司机营地”项目营业点现进行公开招选合作方,(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略)
业态及品类
合作期限
合作费用
综合管理费
履约保证金
P4-001(箱式营业点)
餐饮类-早餐连锁品牌
合作期3年,期满后,根据合作方履约情况,双方可续签协议,继续开展合作项目2年
中选合作方以固定合作费和月营业额分成两者中取高者向招商方支付合作费用:
1.首年固定合作费的招标底价为人民币(略)/月,次年起在上一年度费用的基础上每年增幅5%;
2.月营业额分成比例的招标底价为10%。
(略)/月,招商方有权根据运营情况书面告知后合理调整综合管理费。
人民币5万元
P4-002(箱式营业点)
餐饮类-猪脚饭连锁品牌)
P4-003(箱式营业点)
餐饮类-中式粉面连锁品牌)
P4-004(箱式营业点)
餐饮类-饮品连锁品牌
二、资质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
2.意向合作方的经营范围及经营内容须符合招商方提出的业态和经营品类要求。
3.本项目意向合作方仅可参与深圳机场P4停车场“空港司机营地”项目P4-001、P4-002、P4-003、P4-004号四个营业点中的其中1个营业点的进行合作应标,如选择2个(含)及以上的,取消应标资质。
4.运营的品牌须有运营经验,近3年在(略)内有5个以上营业点,且单个营业点的运营服务时间不少于1年。
5.过去两年经营活动中未受到政府部门关于涉嫌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通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履约条件
(一)中选合作方须在招商方出具《成交通知书》起30日内,与招商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且签订协议的主体须与报名主体一致,否则即视为合作方违约。
(二)营业点按现状提供给合作方,合作方应在报名前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全面知悉现状,确认招商场地的现状符合自身经营要求,同意按场地现状交接且不向招商方主张任何费用。
(三)中选合作方自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许可、资质等手续,以及营业点二次装修施工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政府要求的消防、排污等许可),并承诺只对场地进行简单环保装修,不建设封闭建筑物,自费自行负责(略)域现场装修、设备投入、日常运营等,装修方案须经招商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中选合作方的销售清单需经甲方审批并纳入合同附件,运营期间需要增加销售品类的,需书面提出申请,经招商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合作期内由于场地规划改造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双方免责终止。若(略)域可提供同等条件场地,合作方可将本项目迁移至相应场地,并自行承担场地迁移、设备安装等全部费用。
(六)中选合作方经营场所的经营、食品、消防的安全主体,完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中选合作方应守法经营,及时交纳合作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各项约定。
四、意向合作方须提交材料
意向合作方需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意向登记手续,提交第(一)至第(五)项材料;符合报名资质的合作方在正式开标日当天携带5份第(一)至第(九)项材料到场。
(一)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拟经营品牌授权方出具的品牌经营授权书及品牌数量规模证明材料。
(五)(略)工商信息查询单(含基本信息及违法信息页等完整信息)。
(六)合作申请及承诺书。
(七)投标报价单。
(八)项目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初始页、签章页、项目运营地址:(略)
(九)项目运营方案(含现场装修方案)。
(十)招商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做统一密封处理,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所有材料必须盖公章。上述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评标,恕不退还。(略)提供的资料绝对保密。
五、招商程序
(一)招商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中选方确定
1.招商公告期满,如征集到大于等于2个符合条件的合作意向方,招商方组织综合评分,确定合作方。
2.招商公告期满,如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合作方,招商方组织综合评审,经审批,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合作方。
(三)评审方式:(略)
招商方组建评标小组,(略)规模、品牌业态契合度、运营方案、合作报价进行打分。商务标部分占50分,价格标部分占50分,总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项目
商务标(50分)
价格标(50分)
(略)规模
品牌契合度
运营方案
固定合作费
合作分成
分值权重
10分
15分
25分
25分
25分
评分标准
(略)规模、拟经营品牌、营业点数量、市场知名度、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根据合作方拟经营品牌是否符合深圳机场P4停车场的品牌招商意向、客户需求、未来规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根据合作方制定的运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产品、收费标准、服务流程、装修方案、人员形象等。
固定合作费用报价等于(略)/月,得20分,每超出5%(含)加1分,加分上限为5分。
月营业额的分成比例等于10%,得20分,每增加1%加1分,加分上限为5分。
六、报名截止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时,不变更招商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3个周期。
七、报名资料送达地点:(略)
招商方:(略)机场(集团)(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1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518000
八、相关附件
附件1:投标申请及承诺
附件2:项目投标报价单

附件1:
投标申请及承诺
(略)机场(集团)(略)
(略)申请参加深圳机场P4停车场“空港司机营地”P4-00号营业点的投标,并向贵司承诺如下:
一、已对申请参加投标的场地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确认该营业点的现状符合自身经营要求,并同意按(略)营业点招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二、保证在参与上述物业使用权的投标申请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的处理。
三、若最终获得合作权,承诺在合作期间,履行《项目协议》及附件等各项条款,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关合作费用。

投标单位:(略)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深圳机场P4停车场“空港司机营地”P4-00号营业点招商投标报价单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
(公司全称)

投标项目
深圳机场P4停车场“空港司机营地”P4-00号营业点
业态及品类

经营品牌

投标报价
以固定合作费、月营业分成比例两者中取高者向招商方支付合作费,报价为:
1.固定合作费:首年固定合作费为人民币元/月(大写:整),第2年起在上一年合作费的基础上增长5%,即次年固定合作费为人民币元/月(大写:整);第三年固定合作费人民币元/月(大写:整)。
2.月营业分成比例:月营业额的分成比例为%(整数,且不得低于10%)3.综合管理费:人民币(略)/月(大写:壹仟元整);
4.意向合作期限:3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作期满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和合作意愿可以延长合作期限2年。
投标单位:(略)
投标单位:(略)
说明:
1.《投标报价单》为投标人参加招商物业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包含的资料之一。
2.投标人在填写时须字迹清晰,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修改,否则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单》中所填报的合作费用,为投标评审会的投标报价,必须等于或大于所参加投标项目的招商底价,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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