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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2024年秋期-2025年春期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优质配送企业征集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发布日期:2024-09-09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01公告内容
(略):NXHY-(略)
一、内容:(略)2024年秋期-2025年春期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优质配送企业征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河南省﹒(略))》(略)下载。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NXHY-(略)、项目名称:(略)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采购方式:(略)
5.4框架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5服务范围:涵盖(略)幼儿园(全部)、内乡初中、(略)实验初中、(略)高中、(略)实验高中、赤眉高中、灌涨高中、菊潭高中、内乡职专、宛西中专等学校。
5.6服务标准: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5.7配送要求:接学校通知后,在12小时内将符合要求的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略)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3)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4)投标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凭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三、获取:(略)
2.地点:(略)
4.售价: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三、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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