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并加大对已入驻经营户的服务力度,切实做好育商稳商工作,
(略)研究决定,对冻
(略)场外围广告栏实施公开招商。为了让意向承租者明确合作条件,使双方达到互惠互利双赢合作的目的,特将招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资产情况:
(略)冻
(略)场外围广告位,面积约283.5㎡(实地以附图标记点为准)。
经营要求:本广告位只可用做宣传摊位及本摊位经允许销售的品类;承租期间,承租的广告位不得转租。
招租对象:已签约入驻冷链物
(略)的经营户。
基本情况:位置、面积、年租金及招商期限等见下表:
位置
面积(㎡)
年租金(元)
招商期限(年)
保证金(元)
位置-1
约31.5
1000.00
1
1000
位置-2
约31.5
1000.00
1
1000
位置-3
约31.5
1000.00
1
1000
位置-4
约31.5
1000.00
1
1000
位置-5
约31.5
1000.00
1
1000
位置-6
约31.5
1000.00
1
1000
位置-7
约31.5
1000.00
1
1000
位置-8
约31.5
1000.00
1
1000
位置-10
约31.5
1000.00
1
1000
招标底价:年租金见基本情况表,先付后用,首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一、报名方式:
(略)
二、承租人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
若标的广告位报名数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意向承租者,通过竞价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
三、其它事项约定:
承租人自愿接受并承担因标的建筑面积调整而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并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赔偿。如遇出租方改建、扩建或者政府规划,出租方有权解除招商合同,承租人应自行拆除广告牌,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金,出租方按剩余天数退还承租人。
四、本公告期3个工作日,报名日期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6:00时止,欢迎有意向的单位:
(略)
五、如果本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则公告期满延长至2024年11月4日16时止,有意向承租的,若上述标的广告位仍处于待租状态,在招商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
(略)审核确认后,
(略)帐户的时间为准。承租人应于公示招商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签订《广告位使用合同》。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
(略)
报名地址:
(略)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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