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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河南东路 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1+2号商业办公楼24层B单元办公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发布日期:2024-09-09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运输中级人民法将于2024年10月10日11时至2024年10月11日11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略),建成年代:2010年。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2018年11月19日至2029年11月18日共计十年租赁期。
(略):新(2018)乌鲁(略)
瑕疵公示:物业欠费307005.48元,欠费时间为2021年度至2024年12月31日。
标的四至:标的物所属宗地坐落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略),至价值时点标的物象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所属宗地形状较规则,地表较平坦,地层稳定,区域内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较高,土地资源较为稀缺,宗地红线内、外开发程度均达到“七通”((略)、通电、通上、通下水、通暖、通讯、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注:(1)水电暖物业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略)
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元,
保证金:160万元,加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证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的10日内即2024年10月21日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余款至本院账户,(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略)
咨询电话:敖主任(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上查询。
(略)运输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9日
(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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