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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昌吉州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发布日期:2024-09-10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做好昌吉州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建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根据(略))和《关于加快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略)不再开展培育机构遴选,由地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定或遴选确定培育机构,将结果报(略)备案。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认定”的原则,经培训机构申报,县市农业农村局初步审核,州农业农村局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评审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现场评审会”。15个申报单位:(略)
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略)技工学校
吉木(略)技工学校
(略)
(略)银河培训学校
(略)技工学校
(略)技工学校
(略)
昌吉州远大职业培训学校
(略)
(略)
(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顺序按照评审分数,由高往低排序)

自公布之日起,昌吉州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可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实习实训任务。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机构要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模》和(略)、自治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略)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及实习实训工作。
(略)农业农村局将认定的2023年昌吉州高素质农民(略),根据地域特点和农业产业发展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同时建立监测、考评、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凡是在培育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资金以及从事违法法规活动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问题,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培训资格,追缴培训资金。

联系人:(略)
咨询电话:(略)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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