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于2024年9月10日向本局提出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略)5026号】
(略)粮库迁建工程的许可内容,本局已于2024年9月10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1、楼房仓及工作塔、药品库根据功能需求、工艺、平面功能优化调整,涉及到其他专业的一并调整。
2、高度:
(略)房仓、工作塔规划高度从23.9m调整为24.0m,建筑高度(即消防高度)不变,仍为23.4m;药品库规划高度不变,仍为5.85m,建筑高度(即消防高度)从5.4m调整为5.35m。
3、变更经济技术指标:
指标表中总建筑面积数据按《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对建筑层高超过8m部分,建筑面积进行多倍计算。
(略)房仓层高大于8m,每增加2.2m,建筑面积增加一倍。
(略)房仓、工作塔变更前建筑面积为28803.77平方米(其中地上24899.32平方米,地下3904.45平方米),占地面积为4191.58平方米;变更后建筑面积为32122.93平方米(其中地上28190.75平方米,地下3932.18平方米),占地面积为4275.49平方米。
药品库变更前建筑面积为104.16平方米,占地面积为104.16平方米;变更后建筑面积为54.56平方米,占地面积为54.56平方米。
变更前总建筑面积为37150.72平方米(其中地上32832.01平方米,地下4318.71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为9009.50平方米;变更后总建筑面积为40420.28平方米(其中地上36073.84平方米,地下4346.44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为9043.81平方米。
变更前容积率为0.59,建筑密度为16.14%;变更后容积率为0.65,建筑密度为16.21%。
4、楼房仓、药品库建筑坐标定位优化调整。
5、本次变更仅涉及以上内容,其他经济指标保持不变。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单位:
(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25日
联系电话:
(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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