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略)人民政府批准,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
(略)
一、拍卖出让方式:
(略)
(略):樟[2024]拍16号宗地总面积:32038平方米宗地坐落:
(略)乡潭后村
年限:50年容积率:1.300≤并且≤3.000建筑密度(%):40.000≤
绿化率(%):10.000≤并且≤20.000建筑限高(米):≤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略)
二类工业用地26695
防护绿地5343
投资强度:1316万元/公顷保证金:200
(略):
(略)BA0025
现状土地条件:无
起始价:8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备注:每次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10万元(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略)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略)获取:
(略)
五、
(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9月29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略)拍卖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1)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2)配建的防护绿地应对外开放使用;(3)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3)》执行,
(略)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有关采矿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
(略)安全保护要求;(4)竞得人需对地块用地红线内已建边坡、挡墙等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并确保安全,地块用地红线内的其他边坡、挡墙、台地等设施由竞得人负责自行建设。2.出让宗地的其他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
(略)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予以处置。7.宗地竞得人应出具书面承诺在规定的建设年限内达
(略)政府审定的投资强度(≥1316万元/公顷)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与
(略)商务局签订《履约监管协议》,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8.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
(略)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
(略)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9.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10.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11.本公告由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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