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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开福区黑臭水体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尾水排放常规监测与评估检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9-10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功能及要求:1.项目名称:(略)
2.项目预算:54万元
3.项目背景:为改(略)重点工程”向纵深发展,向“一江六河”延伸,持续开(略)29处黑臭水体常规检测,对整治完成后的黑臭水体(略)20处(20个点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常态化月度检测,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相关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略)实施);
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略)实施);
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城[2015]130号);
5.《(略));
6.《关于开展2018年城乡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湘建城函〔2018〕189号);
7.《关于持续开展黑臭水体监测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长环发〔2018〕37号);
8.《关于进一步推(略));
9.《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10.《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地表水和废水部分);
11.《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技术规格:(一)服务范围
朝正(略)(临山撇洪渠)、捞湖(略)(中排渠、东排渠、南排渠)、沙坪河(沙坪镇北至沙坪镇南、(略)桥)、浏阳河((略)至湘江口)、苏托(略)(斗米洲排渠、廖家渡排灌渠、王家湖排水渠、草泊湖排水渠、泗耳湖排水渠、戴家河垸排渍渠、西干渠、东干渠、中干渠、沙湖子排水渠、杨柳湖排水渠、(略)排水渠、北干渠、白霞撇洪渠、南干渠、山窑塘、楚家湖西)、工农(略)(工农垸中岭撇洪渠、工农垸沅丰坝撇洪渠)、金竹河(金竹河大塘基至下游、(略)南处至下游)、捞刀河(土桥撇洪渠至东二环桥,左岸),共计29处水体(略)20处(20个点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常态化月度检测。
(二)服务内容
1.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略)黑臭水体检测点数为160个,每月进行一次采样,每月一次检测,连续监测12个月。
2.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常规检测因子4个,分别为:透明度(cm)、溶解氧(mg/L)、氧化还原电位(mV)、氨氮(NH3-N)(mg/L),所有点位每次采样必测。
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0处(20个点数)月度检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NH3-N)、pH、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每月一次检测,连续监测12个月。
4.检测报告中需体现采样时的气象参数。
5.执行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关于开展2018年城乡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湘建城函〔2018〕189号)、《关于持续开展黑臭水体监测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长环发〔2018〕37号)等。
(三)样品采集与监测要求
样品采集与分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技术规范采集按(略)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下发的任务分配到成交供应商监测。
(四)质量控制要求
现场采样时,科学合理设置监测点位,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分析、采样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经计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均按照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实验室检测试剂均使用优级纯,使用前进行空白实验。实验用水均使用去离子水,使用前进行电导率测定。标准物质统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空白值、标准曲线、精确度、准确度等技术要求参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实验室分析必须做样品总量10%的平行样品,平行样品至少做三次重复,其正负误差分析需出具在监测报告中。监对具有国家有证标准物质的项目,在分析时进行不少于10%的质控样分析,质控样品测定值必须落在保证值范围之内,否则本批次结果无效,质控样品测定值需出具在监测原始记录中。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成交供应商须全程接受(略)进行现场随机检查和盲样考核各1次的方式:(略)
如现场检测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盲样考核结果不通过,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无相应合同履约能力,不予支付合同款,并解除合同。
成交供应商拒绝按照约定响应时间承担应急检测任务或承担应急检测任务出现2次及以上不及时的,不予支付合同款,同时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
(五)人员及设备配置:
1.供应商应组建项目团队配合采购人:(略)
2、应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相关检测仪器设施(包括ICP-M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检测试剂、检测耗材,以及采样车辆等。
3、应具备样品冷藏保存的冰箱以及便携式冷藏箱,便于样品的保存及复检需要。
4、在检测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不良社会反映,采购人:(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2.服务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1.(略)黑臭水体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月度监测报告及电子版。即29处黑臭水体检测月度监测报告348份、月度整体检测报告36份、一体化污水设备整体月度检测报告12份的完成情况及质量进行评分。
2.成果文件提交期限:29处黑臭水体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样时间为当月5日-10日之间,监测报告于当月20日采样完成提交。
3.无论何种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的,采购人:(略)
4.项目工作受客观原因限制,或是非成交供应商责任而无法或不能按计划完成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略)
5.工作组织安排。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时间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结构,且计划要有一定的操作弹性。
六、验收标准:1.验收的主体:采购人:(略)
2.组织方式:(略)
3.时间或条件: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两次)。每半年支付服务款项前,组织一次项目验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略)
4.验收方式:(略)
5.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单位:(略)
(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略)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对项目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略)
(6)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略)
(7)90分(不含)以下视为验收不合格,验收小组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6.验收内容:
对人员证件的核实;对项目成果即29处黑臭水体检测月度监测报告348份、月度整体检测报告36份、一体化污水设备整体月度检测报告12份的完成情况验收及质量进行评分。
7.验收标准:采购人:(略)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1)现场检测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盲样考核结果不通过,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无相应合同履约能力,不予支付合同款,并解除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拒绝按照约定响应时间承担应急检测任务或承担应急检测任务出现2次及以上不及时的,不予支付合同款,同时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
(3)根据考核方案1中凡发现“一票否决制”情况,不予支付合同款,并解除合同。
(4)在检测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不良社会反映,采购人:(略)
(5)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略)
(6)根据考核扣分情况按不同比例付款,考核低于60分,采购人:(略)
争议处理: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略)
9.争议处理: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略)
10.验收费用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1.采购人:(略)
(1)对成交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采购人:(略)
(3)如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略)
12.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略)
(3)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8.考核标准
项目考核方案
采购人:(略)
1.考核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计0分,并不予支付考核期内产生的抽检费用,同时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
(1)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经调查属实的;
(2)拒绝按照约定响应时间承担应急检测任务或承担应急检测任务出现2次及以上不及时的;
(3)抽检过程中违反纪律法规收受抽检对象礼金红包,被投诉举报调查属实的;
(4)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造成不良后果的;
(5)未经批准对本项目服务任务再行分包委托,经调查属实的;
(6)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的或提供服务经考核不及格的;
(7)在采购人:(略)
(8)出具虚假结算单据的;
(9)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考核结果与经费结算挂钩。根据采购文件及实际产生费用,按不同比例结算。
90分(含)以上的按100%结算;80分(含)-90分(不含)的按95%结算;70分(含)-80分(不含)的按90%结算;60分(含)-70分(不含)的按85%结算;考核低于60分则视为不合格,采购人:(略)
项目验收考核打分表
(略)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总分值
扣分标准
1
项目规范性
1.项目实施规范性
采样人员现场采样行为符合规定的标准方法
10
每发现1次不规范行为,扣2分
分析人员操作符合规定的标准方法
10
检测报告中检验方法填报正确
10
2
项目完整性
2.项目成果按质按量交付
黑臭水体检测月度监测报告29份,全年共计348份;月度整体检测报告每月3份,全年共36份;一体化污水设备整体月度检测报告1份,全年共计12份
30
每缺少1份,扣1分
3
项目交付时效
3、项目交付及时性
每个月25日前交付当月所有监测报告
10
每延迟1次,扣1分
4
项目成果质量
4.报告基本信息准确性
每份报告需包含项目名称:(略)
10
每缺少1项,扣0.5分
5.报告检测结果准确性
检测结果经质控抽查比对,误差在标准范围内;检出限值填报准确无误。
10
每出现1次错误,扣1分
5
服务质量
6.服务及时性
按时按质完成采购人:(略)
10
每拖延或拖欠1次,扣2分
合计
100
七、其他要求:1.1付款人:(略)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略)
1.3结算说明:采购人:(略)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略)
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监测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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