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免散瞳眼底照相机及视觉功能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
(略)469
项目名称:
(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2,250,000.00
最高限价(元):2,25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免散瞳眼底照相机2台、视觉功能分析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结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
3.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根据国家及
(略)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证明材料);
3.4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如为逐级授权,须提供逐级授权书),以及合法的产品报关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略)
四、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9月06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
(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
(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
(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和“
(略)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
(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
(略)
开户行:
(略)沈阳南站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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