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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1181破78号江苏锐光车业有限公司、江苏众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9-1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9/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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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实质合并重整案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公开时间:14分钟前公开人:(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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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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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实质合并重整案
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2024年3月12日,(略)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丹阳法院)(略)(略))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指定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江苏丹辰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临时管理人。2024年3月22日,(略)(略))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指定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江苏丹辰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临时管理人。
2024年7月25日,(略)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江苏丹辰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2024年9月3日,(略)(略)进行实质合并重整,(略)实质合并重整的管理人。
(略)(略)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程序,维护债权⼈及相关权利⼈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实现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略)(略)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一)为公平、公开、公正引入意向投资人,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略)
(二)本招募公告中披露债务人企业情况,系管理人根据破产企业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资料以及管理人查询调查结果编辑,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力,中选的意向投资人最终权利义务以双方书面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
二、(略)(略)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略),于2004年09月14日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87763X3,注册资本3518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实缴;法定代表人为李洪清,(略)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略)
(略),于2010年03月11日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229290F,注册资本668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实缴;法定代表人为张惠琴,(略)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略)
三、(略)(略)资产情况
在重整程序中,管理人接管、调查的资产情况如下: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取“企业存续式重整”模式,(略)(略)的资产对应的重整资产(即不动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略)(略)的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流动性资产,该部分资产由管理人自行处置,处置款项一并作为偿债资金。
(一)(略)资产
根据镇仁和永信评报字(2024)第018号、第019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略)名下的有证房产、未登记建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苗木绿化、机器设备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12日的(略)场价值合计3988.31万元;清算价值合计为2791.86万元,具体如下:
1.有证房产、未登记建筑
(1)有证房产
有证房1:(略)为丹房权证新桥字第(略)号:证载建筑面积为7412.42平方米,登记时间为2010年2月3日,坐落为新桥镇新桥村,所在层数和总层数为1-4/4,钢混结构,约建于2010年,证载规划用途为其他,实际用于仓储。此外,该房已设立抵押权,(略)丹阳支行。
有证房2:(略)为丹房权证新桥字第(略)号:证载建筑面积为8782.48平方米,坐落为新桥镇新桥村一组,所在层数和总层数为1-2/2,钢混结构,约建于2007年,证载规划用途为其他,实际用于生产。此外,该房已设立抵押权,(略)丹阳支行。
(2)未登记建筑
未登记建筑1:位于有证房1南侧,钢结构厂房,单层,实测建筑面积为1707.51平方米,层高约为9.6米,2跨,每跨约15米,约建于2014年,整体维护保养正常,成新率一般。
未登记建筑2:位于未登记建筑1东侧,混合结构,建筑层次为1-2/2,实测建筑面积为1003.28平方米,层高均高约3.55米,第一层用于仓储,第二层用于职工宿舍,约建于2014年,整体维护保养正常,成新率一般。
未登记建筑3:位于未登记建筑2北侧,混合结构,建筑层次为单层,实测建筑面积为44.6平方米,层高约为3.15米,实际用途为厕所和职工浴室,约建于2014年,整体维护保养正常,成新率一般。
未登记建筑4:位于有证房2东南侧,混合结构,建筑层次为单层,实测建筑面积为31.81平方米,层高约为3.0米,实际用途为厕所,约建于2008年,整体维护保养正常,成新率一般。
未登记建筑5:位于大门入口处,混合结构,建筑层次为单层,实测建筑面积为31.81平方米,层高均高约为3.3米,实际用途为传达室,约建于2010年,整体维护保养正常,成新率一般。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为丹国用(2006)第08220号,(略),坐落为新桥镇新桥村、新桥村一组,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88.2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6年10月18日。此外,该宗地已设立抵押权,(略)丹阳支行。
3.地上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略)道路、围墙、路灯,彩钢瓦车棚、电动伸缩门等共计27项。
4.苗木绿化
(略)内桂花树、绿化带、香樟树、紫薇等共计22项。
5.机器设备
(略)的的激光切割机、摇臂钻床、油冷机、压力机、龙门数控铣床等共计28项。
(二)(略)资产
根据镇仁和永信评报字(2024)第023号、第024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略)所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22日的(略)场价值为2780.26万元;清算价值为1943.81万元,具体如下:
1.有证房产:
(略)为丹房权证新桥字第(略)号:(略),建筑面积为13996.33平方米,登记时间为2011年1月27日,坐落为新桥镇新桥村,所在层数和总层数为1/1,钢混排架结构,约建于2011年,证载规划用途为厂房,实际用于车间。此外,该房已设立抵押权,(略)丹阳支行。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为丹国用(2010)第10101号,(略),坐落为新桥镇新桥村,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999.5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至2060年7月18日止。此外,该土地已设立抵押权,(略)丹阳支行。
3.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包(略)道路、棚披、路灯,活动板房等共计8项。
4.绿化:包(略)内绿化带、桂花树、红叶石楠球等共计10项。
上述资产情况为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根据所掌握材料进行的统计,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资产负债的瑕疵保证责任。
四、(略)(略)负债情况
在重整程序中,(略)审计及管理人债权审核认定情况如下:
(一)(略)审计情况
根据苏仁和永信所专审字[2024]第084号《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24年3月12日,(略)审计前账面资产总额(略).88元、负债总额(略).08元、所有者权益总额-(略).20元。经审计净调减资产总额(略).93元、净调增负债总额(略).12元、净调减所有者权益总额(略).05元。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略).95元、负债总额(略).2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略).25元。(略)已资不抵债。
根据苏仁和永信所核字[2024]第001号《核查报告》显示,截止2024年3月22日,(略)已知资产合计(略)元、负债总额(略).71元、所有者权益总额-(略).71元。(略)已资不抵债。
(二)管理人债权审核认定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略)债权金额为(略).12元。其中,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1笔,担保债权金额为2750万元;税收债权1笔,税收债权金额为(略).46元;普通债权28笔,认定金额为(略).66元。最终审核认定的债权金额及性质以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无争议债权表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略)债权金额为(略).7元。其中,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1笔,担保债权金额为(略)元;普通债权10笔,认定金额为(略).7元。最终审核认定的债权金额及性质以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无争议债权表为准。
上述负债情况为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根据所掌握材料进行的统计,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资产负债的瑕疵保证责任。
四、特别提醒
(一)管理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重整企业范围,最终的重整企业范围以管理人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
(二)本次招募对应的重整资产情况,以其移交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各类资产的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除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意向投资人应对拟投资企业各类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负担(含显性、隐性)等自行调查核实,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本次招募对应的负债情况,仅系根据目前债权申报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部分)以及审计机构根据账载情况的列明,并非最终确定的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负债金额,最终以经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表为准。
(四)(略)(略)(略)全部职工,职工原有工龄延续、薪酬待遇不变,(略)(略)、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经了解,(略)(略)(略)占用了部分村集体土地,(略)未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相关村民小组已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取得生效文书,(略)(略)欠付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的本金及利息。(略)(略)以部分租金进行缴纳欠付土地补偿费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日,前述村民小组已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但同时要求行使优先于抵押权在内的受偿权。该等情况需意向投资人自行协调与村集体之间的纠纷。
(六)(略)(略)(略)域,政府对相关企业的政策要求,是否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亩税率等标准,需意向投资人提前与相关政府部门对接了解。
(七)对于未处理完毕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流动性资产,(略)(略)、意向投资人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风险仅为管理人根据目前了解情况所作出的提示,无法涵盖可能存在的所有投资风险,请意向投资人审慎决策,风险自负。
五、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声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债务人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行业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4.意向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无欠税情况。
5.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资格。
6.符合上述第1、3、4、5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投资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同时符合上述第2项条件,联合体各方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略)(略)意向投资人招募。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24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报名材料(原件)一式三份及相关附件,具体如下: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意向投资人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3)(略)章程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5)意向投资人身份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
(6)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附件4)。
(7)载明联系人:(略)
(8)已支付尽调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9月18日24时00分前,向以下银行账户交纳尽调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略)】:(略)(略)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
3.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核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上述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电话、微信:(略)
(四)尽职调查与投资方案提交
1.(略)(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略)(略)将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配合。
2.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现场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尽职调查与投资方案提交的期限为【15】日以内,自管理人通知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核结果之日起计算。
4.意向投资人应在上述第3项中所指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资权益调整方案、投资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实施方案(包括债权清偿、运营管理方案以及重整失败的相应安排等内容)。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
5.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方案前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400万元(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
对于未最终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对于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不足部分需在管理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齐。管理人有权要求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在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基础上,补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增信措施,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履约保证金将自动抵扣投资价款。
(五)投资方案评审
1.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债权人监督下,以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强为原则,选定最优意向投资人为中选的意向投资人;若仅有一个意向投资人,且满足上述的招募条件,则其为中选的意向投资人。
2.管理人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后1个工作日,管理人将向中选意向投资人发送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中选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确认函》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正式书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由管理人与中选意向投资人,在本招募公告与重整投资文件范围内协商确定,《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中选的意向投资人成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3.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起草《重整计划(草案)》。
六、其他重点事项提示
(一)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在重整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真实材料,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的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赔偿。
(三)若意向投资人寄送的相关材料不齐备、逾期送达的,视为其报名不成功。
(四)(略)(略)货币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该部分资产由管理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自行处置,(略)(略)应配合管理人的清收、处置工作。
(五)(略)(略)重整过程中以及重整后所涉及的全部税费等,(略)(略)自行承担。
(六)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制作,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略)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1:
报名意向书

意向投资人名称:(略)

财务状况
截至年月日,我单位:(略)
投资方式:(略)

通讯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
地址:(略)



意向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略)码:)在我单位:(略)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


意向投资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略)
受托人:
(略)
工作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略)(略)实质合并重整案(以下简称本案),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重整程序的意向投资人招募、报名及后续洽谈等工作。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向本案管理人报名参加意向投资人招募、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并处理其他重整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
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案重整程序中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3.处理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受托人在本案中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保密承诺函
(略)管理人:
(略)(略)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根据贵方发布的《(略)(略)实质合并重整案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我方拟报名参与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为此,我方承诺对在此过程中知悉的所有情况予以保密,如因我方的原因导致相关信息泄露,我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意向投资人(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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