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惠企政策实施,助力企业发展,根据《
(略)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
(略)高端医疗器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略)址。
二、申报时间
(略)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
三、
(略)址
申报单位:
(略)
(略)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略)6、
(略)0)进行咨询。
四、注意事项
(一)
(略),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材料清单备齐申报材料,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材料。
(二)
(略)申报时限,以往年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至少提前申报截止日3个工作日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三)同一主体不得因同一事由重复享受若干措施规定的资金扶持政策和
(略)其他优惠或扶持政策。同一事项,适用于若干措施,同时又适用于
(略)其它扶持政策时,从高执行,不予重复扶持。
(四)区发展和改革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企业在申请专项资金时,应签署承诺书,需承诺获得资金资助后三年内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不迁离
(略),对于违反承诺的,应主动退回获得的资助金额。区发展和改革局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
(略)
(六)本资助项目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报、政府决策、社会公示,在
(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预算内对各类项目实施资助。若该项目审核金额超过预算总额,则实际资助金额按照预算总额占审核金额比重同比例下调。本操作规程所称的“以上”“不超过”等表述未作具体说明的均包含本数。
(七)纸质材料接收地点:
(略)
(八)事项咨询。联系人:
(略)
特此通知。
(略)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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