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第4-5批国家药品集采接续江苏联盟企业申报产品的提醒
各相关医药企业:企业申报产品,应先维护“
(略)-药品招采管理-省级基础数据管理-企业药品库”,再勾选“企业药品库”信息进行产品申报。若企业拟申报产品已获得过评注册批件,但无法通过上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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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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