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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年期聚丙烯给电子体(2408)联合采购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 榆林 发布日期:2024-09-10
所属地区:陕西 - 榆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9/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CCTC(略)
招标方式:(略)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00
1.招标条件
(略)(略)一年期聚丙烯给电子体(2408)(略)(略)。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略)(略)煤化(略)聚丙烯给电子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该项目采取统一招标采购、(略)签订采购合同、分别付款的方式:(略)
(略)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略)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略)
单位:(略)
数量
使用地点:(略)
备注
1
(略)4
给电子体|聚丙烯给电子体

23
三剂消耗:2025年聚丙烯给电子体全年使用计划,合同到期2025年1月25日,合同剩余量12.92t,(略)
2
(略)3
聚丙烯给电子体|ADT-5500国产

24
聚丙烯装置助催化剂,(略)煤化(略)
其他要求:((略)及数量仅供参考,以满足现场使用要求为准,即供货要求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略):合同签订后15天内卖方将聚丙烯给电子体1吨送至买方现场,进行所供聚丙烯给电子体试用,根据试用效果,若试用效果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则卖方接到买方书面发货通知后在15日内按照买方要求的数量分批次送至买方现场;若试用不合格,则终止合同,且卖方所提供的1吨聚丙烯给电子体不予付款,未使用部分由卖方自行回收且费用自理,如卖方所提供的聚丙烯给电子体经使用给买方造成损失,则卖方进行赔偿。
(略)煤化(略):本合同生效后,接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运输到买方指定的地点:(略)
2.4交货地点:(略)
2.5付款方式:(略)
2.5.(略)付款方式:(略)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卖方将聚丙烯给电子体1吨送至买方现场,进行所供聚丙烯给电子体试用,根据试用效果,若试用效果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则卖方接到买方书面发货通知后在15日内按照买方要求的数量分批次送至买方现场;若试用不合格,则终止合同,且卖方所提供的1吨聚丙烯给电子体不予付款,未使用部分由卖方自行回收且费用自理,如卖方所提供的聚丙烯给电子体经使用给买方造成损失,则卖方进行赔偿。合同总金额为暂定价,具体按照实际发生量按批次结算。
在试用效果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后,卖方须向买方提供中标货款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中断供应等违约行为,招标人:(略)
当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13%)专用发票后支付100%的货款。原履约保证金即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买方向卖方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
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卖方开具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方有权中止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卖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2.5.(略)付款方式:(略)
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卖方开具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方有权中止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卖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生产商授权书);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3家在国内Unipol气相流化床工艺聚丙烯装置的供货业绩,且业绩装置规模须在25万吨/年及以上,单个业绩合同量须在4吨或以上(每家业绩均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略)
(2)单位:(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9月10日10:00至2024年9月23日16:00。
4.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9月10日10:00至2024年9月25日16:00。
4.4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略)
(1)投标人须在“(略)”((略))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略)
(3)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略)”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略))。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0月11日10:00之前递交到“(略)”((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2024年10月11日10:00,在“(略)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略)”((略))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发布。
8.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编:100011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登录“(略)”((略)),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略)-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略)-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略)”((略))中。
9.6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略)
地址:(略)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略)
客服联系QQ:(略)
CA联系电话:(略)
项目经理:(略)
(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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