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略)关于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略),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
(略):无
2.3.采购主要内容:
(1)采购内容:
(略)的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
(略)合法权益,需要专业律师提供诉讼/仲裁案件等代理服务。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2年。
(3)服务地点:
(略)
(4)采购包划分:选取2名成交人(根据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结合律所的律师工作行程、服务费用和工作经验,通过综合考虑,选择成交人)。
(5)服务质量:专业、优质服务,满足采购人:
(略)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良好的信誉。
3.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3律所有稳定的律师团队,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十人,其中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应少于三人。且律师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不足三年的提供现有年限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8与采购人:
(略)
3.9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
(略)
4.采购文件的获取:
(略)
4.1时间:2024年9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方式:
(略)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时间(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
5.2磋商地点:
(略)
5.3以上若有变更,采购人: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和《
(略)》上发布。除上述外,
(略)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
(略)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邮箱: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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