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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荆州市城南开发区郢都路与学苑路交汇处金都公馆2-1306(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荆州 发布日期:2024-09-10
所属地区:湖北 - 荆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2日10时至2024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位于(略)(略)交汇处金都公馆20套房地产,详情介绍如下:
(略):荆州国用(2014)第(略)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2153㎡;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4年10月18日;总层数:18层;国有出让城镇住宅用地。
(略)
(略)
(略)
建筑面积(㎡)
评估价(万元)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1
11
2-1101
87.95
52.5062
36.75434
5
0.2
2
11
2-1102
88
52.2720
36.5904
5
0.2
3
11
2-1103
87.88
52.1128
36.47896
5
0.2
4
11
2-1105
87.88
52.0250
36.4175
5
0.2
5
11
2-1106
88
52.0080
36.4056
5
0.2
6
11
2-1107
87.95
52.4182
36.69274
5
0.2
7
12
2-1201
87.95
52.9459
37.06213
5
0.2
8
12
2-1202
88
52.7120
36.8984
5
0.2
9
12
2-1203
87.88
52.5522
36.78654
5
0.2
10
12
2-1205
87.88
52.4644
36.72508
5
0.2
11
12
2-1207
87.95
52.8580
37.0006
5
0.2
12
13
2-1303
87.88
52.9916
37.09412
5
0.2
13
13
2-1305
87.88
52.9038
37.03266
5
0.2
14
13
2-1306
88
52.8880
37.0216
5
0.2
15
13
2-1307
87.95
53.2977
37.30839
5
0.2
16
15
2-1502
88
53.6800
37.5760
5
0.2
17
16
2-1601
87.95
54.0893
37.86251
5
0.2
18
16
2-1602
88
53.8560
37.6992
5
0.2
19
16
2-1603
87.88
53.6947
37.58629
5
0.2
20
16
2-1606
88
53.5920
37.5144
5
0.2
二、拍卖财产已知现状及瑕疵声明:
1、标的房屋处于毛坯待售状态,已封顶开始现房对外发售,(略):鄂荆州商预字(2021)039号;(略)、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正在持续建设中。
2、本场拍卖仅包含房屋所有权、其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以及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等配套设施。不包含其它未做说明的其它财产或权益。
3、房屋的最终面积以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拍卖结果及价格。
4、本场拍卖标的为预售商品房,能否办理产权登记、办理时间及所涉费用请于参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暂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人民法院依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优劣,亦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应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房屋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无论是否实地看样和必要的登记调查,竞买人参与竞价的行为,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的完全认可。
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或房屋所在地有限购政策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登记(过户)等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或因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四、参与方式:(略)
1、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保证金,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但应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4、因平台对企业注册资质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凡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重要提示:(略)上银行、办理U盾,(略)银支付。
如因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略)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略)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略)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证登记(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可能包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其他税费用等)、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产生的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及优先购买权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前以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决定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对未知问题详细咨询。
咨询电话:(略)代先生
(略)徐法官
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此公告在“(略)”上发布。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位于(略)(略)交汇处金都公馆2-1306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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