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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如皋市白蒲镇卫生院)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9-10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结果
更新时间:2024/09/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略):JSZC-320682-NTJW-C(略)二、项目名称:(略)
(略)(略)676508Q江苏省(略)加速器二期01栋94.73(均分制)74%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略)(略)卫生院)
服务要求:
(一)所有检测项目操作流程均必须按照(咨询申报:(略))ISO15189质量控制体系细则要求。
(二)外送标本需委托检测机构安排固定人员每天在卫生院收集,收集时需登记患者姓名、检测项目等,并保留交接记录,避免标本登记差错。
(三)标本收取及报告
1.每天上午12时前到卫生院收取标本,报告单发放时间按院方要求时间发放检验报告;急诊项目优先检测;常规生化及免疫类(A类)项目需在标本接后24小时内报告,非常规项目出具报告时间按照双方约定的报告发布时间执行,报告时间延迟半天扣检测费的50%,延迟一天检测费全免,如造成投诉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五次以上延迟报告的,采购人:(略)
2.(略)上查询检测结果的功能,以供随时查询进度和结果。按(略)(略)(包括电脑等),(略)完全对接(接口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提供专职客服,提供24小时响应电话,及时应答;向患者详细解释检验数据。对卫生院需求有快速反应能力,要求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供应商半小时内作出相应反馈,必要时2小时内相关人员到现场协调。
4.医务人员可以随时调阅检验结果,供应商须保证病人的资料的准确性和检验结果的及时性,(略)使用的必要培训与技术支持。
5.(略),按照检验质控要求,定期提供检验仪器设备性能验证报告。采取的检测技术方法及相关检测仪器、诊断试剂等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如有最新要求则按最新的执行),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注册,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技术准入方可应用。同时要将该检测技术方法的产品注册证书和技术准入批准文件提前交采购人:(略)
6.供应商须建立相应的各项管理服务质量指标、管理制度、管理架构,对各项工作流程安排情况及时通知采购人:(略)
7.(略)(略)络安全保护能力。
8.供应商须对被检测人信息、标本及检验结果等资料进行保密,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等信息不得泄露,以及不得挪作它用。
9.检验报告中出现危急值,在检验报告打出后按照拟定的应急要求向采购人:(略)
10.对检验结果的验证及核实,发现有错误的,包括因不按运输要求造成结果误差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医疗安全或造成不良事件的,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经济处罚按照收费标准的10~100倍罚款),且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采购人:(略)
(四)运输要求
1.样本交接及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生物安全规定。
2.所有样本的运送必须符合样本温度的管理要求,有专业的标本冷链物流配送,温度控制在全程2-8℃,数据记录保存≥2年,方便采购人:(略)
3.响应(略)和终端设备,能够对物流的全程进行温度监控、报警及记录,能够对整个过程进行溯源管理,并能够提交相关记录的纸质文档,以留档备查。一年3次以上无法进行运送温度溯源,采购人:(略)
4.响应供应商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样本进行保存。检验类原始样本保存不少于7天,由于样本本身特性达不到保存期限或保存无意义的,另行约定。
5.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标本转运物流流程规章制度(包括标本运输紧急预案)及工作各环节操作说明书。
6.运输车辆具备运输标本专业设备如生物安全转运箱,并装有处置生物安全应急事件的应急箱及消毒用喷壶,可以应对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置。
(五)根据采购人:(略)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略)
服务标准:委托检测机构所有检测项目须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及江苏省医保或物价部门规范的收费编码,不得提供无收费编码或套用收费编码的检测项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830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6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略)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5.中标、(略)的,应公告注册(略)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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