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国资
(略)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
(略):KYRH
(略))
项目所
(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国资
(略)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万元,招标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属企业2023年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提交2023年度工资总额合规意见,
(略)国资监管部门核定企业2023年度工资总额、开展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报的通知;对市属企业开展2024年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培训,
(略)属企业编制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对企业编报形成的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略)国资监管部门对企业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批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略)国资
(略)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国资
(略)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商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履行合同的能力;
审计单位:
(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
4、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
(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
(略)
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网站(
(略))查询商申请人信用记录;
5、单位:
(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商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商。如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2、
(略):KYRH
(略);
3、预算金额:22万元;
4、服务内容:
(略)属企业2023年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提交2023年度工资总额合规意见,
(略)国资监管部门核定企业2023年度工资总额、开展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报的通知:对市属企业开展2024年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培训,
(略)属企业编制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对企业编报形成的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略)
国资监管部门对企业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批复;
5、项目地点:
(略)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内完成;
7、服务要求:符合相关法律和规范的要求,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工作,并接受委托方
监督;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
二、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单位:
(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
4、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
(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
(略)
5、单位:
(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商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
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资格审查方式:
(略)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四、获取:
(略)
1、请各商申请人于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
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略)获取:
(略)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每套:400.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竞争性商文件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供审验以证明其磋商申请人资格,并交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
营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公告地址:
(略)
(略)(
(略))上发布。
注:
(略)站发布,
(略)站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电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
(略)
(签名)
招标人:
(略)
(盖章)
原文图片下载0.png
原文图片下载1.png
原文图片下载2.png
原文图片下载3.png
原文图片下载4.png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孟娟 |
电话:17756024335 |
微信:17756024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