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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防城港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西湾滨海湿地水动力恢复区域清淤范围内海砂矿产品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2GX2001204)

所属地区:广西 - 防城港 发布日期:2024-09-11
所属地区:广西 - 防城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标的物名称:(略)
(略)“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西湾滨海湿地水动力(略)域清淤范围内海砂矿产品
(略)
BBWCQJY22-666
挂牌起始日期
2022/9/9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1/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1.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报名时间、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物概况
存放地
(略)西湾滨海湿地水动力(略)域清淤海域范围和长榄岛堆场内
标的物现状
本次转让标的物为防(略)“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西湾滨海湿地水动力(略)域清淤范围内海砂矿产品,海砂矿产品资源量102.673万立方米,其中净砂量为79.643万立方米,净泥量为23.030万立方米。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本次销售矿产品分布在西湾滨海湿地水动力(略)域清淤海域范围和长榄岛堆场内,具体范围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清淤范围海砂矿产品核实(略)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略)
Y
X
(略)
Y
X
1
(略).20
(略).54
9
(略).82
(略).37
2
(略).66
(略).24
10
(略).77
(略).35
3
(略).14
(略).41
11
(略).00
(略).00
4
(略).56
(略).75
12
(略).98
(略).71
5
(略).16
(略).22
13
(略).02
(略).22
6
(略).38
(略).09
14
(略).74
(略).75
7
(略).71
(略).78
15
(略).31
(略).67
8
(略).12
(略).82
16
(略).86
(略).86
面积:1.65平方公里,标高:海底表面至-1.96米(水动力恢复疏浚设计底标高-0.2m采用的是防城港当地理论最低潮面高程基准。本次水动力(略)域内泥砂核实采用的是1985国家高程基准,底标高经换算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是-1.96m)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转让底价(元)
人民币肆仟叁佰玖拾陆万捌仟零肆拾陆元叁角玖分(¥(略).39)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略)(略)MAA7EJ3A0A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张俊敏经济类型:(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物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物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2022年第十二期董事会议决议(防文旅董字〔2022〕12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告知
(一)风险提示
1.本次销售矿产品分布在防(略)西湾滨海湿地水动力(略)域清淤海域范围和长榄岛堆场内,(略)按照设计清淤疏浚及长榄岛堆填,上岸后受让方需自行外运,并找堆场堆放及加工,(略)、场区管理等事宜由受让方根据需要与相关单位:(略)
2.“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西湾滨海湿地水动力恢复建设项目建设一结束,不再清淤疏浚,受让方销售外运时间预留半年。如在规定时间内受让方未外运完成本项目疏浚物,经双方协商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3.受让方竞得本次海砂矿产品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如因受让方在运输、加工海砂矿产品过程中未按相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环保等要求,因此造成的行政处罚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5.矿产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各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到海砂矿产品所在地实地考察,应就取得海砂矿产品后可能因为加工场地限制、道路运输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生产销售,甚至造成无偿转交矿产资源的情况发生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7.各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买前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销售海砂矿产品的基本情况和现状,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认可拟销售海砂矿产品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挂牌销售海砂矿产品不存在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矿产品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8.(略)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9.本次挂牌销售的海砂矿产品,其资源量核查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海砂资源量、含砂率等可能与实际加工淘洗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10.其他:如涉及国家政策调整、违法查处、诉讼、信访、权益纠纷等对工作产生风险的情形。
11.受让方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缴纳成交价款,且受让方在缴纳剩余全部成交价款前不得再继续外运海砂矿产品。
12.受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从滞纳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尚未支付价款的2‰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个月仍未交清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竞得资格,无偿收回海砂矿产品,依法重新处置。转让方对受让方已缴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转让方单方解除合同而造成的自身经济损失。
(二)其他告知事项
1.请各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关于标的物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物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略)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物。
5.(略)参加防(略)自然资源局组织的海砂矿产品挂牌销售活动竞价取得,于2022年7月18日签订了《挂牌销售成交确认书》,于2022年8月18日签订了《防(略)“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西湾滨海湿地水动力(略)域清淤范围内海砂矿产品销售合同》,并按约定支付了价款。
6.标的物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1)分期支付。
(2)分期付款时间、条件及付款金额。
(略)
付款时限
支付交易价款金额(元)
备注

竞价成交当天
(略).00
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1320万元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30万元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1290万元自动转为成交价款。

以下两个条件以先达到者作为付款时限:
1、签订《交易合同》后2个月内;
2、外运海砂矿产品资源量累计达到本公告所示海砂矿产品总资源量18%后3个工作日内。
(略).39

以下两个条件以先达到者作为付款时限:
1、自上一笔交易价款支付之日起2个月内;
2、外运海砂矿产品资源量累计达到本公告所示海砂矿产品总资源量43%后3个工作日内。
(略).00

以下两个条件以先达到者作为付款时限:
1、自上一笔交易价款支付之日起2个月内;
2、外运海砂矿产品资源量累计达到本公告所示海砂矿产品总资源量65%后3个工作日内。
(略).00
(3)受让方支付的款项以实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的金额、日期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物交割
1.标的物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已完成吹砂、堆放于长榄岛堆场内的海砂原矿的含税原地交货价,不含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2.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物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物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物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清运条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正常清运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将竞价服务费(30万元)及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转、受让方应在每一笔成交价款到达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应的资产交割,签署交割单办理移交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物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物。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2)。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物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略)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3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略)
3.(略)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的《交易合同》以及每一笔成交价款对应的交割单、转受双方结转价款的函等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受让方支付的每一笔成交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受让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原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交易所的竞价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在此次交易中的损失的赔偿。如受让方已另付竞价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账户,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竞价交易服务费同等金额(30万元)退回给受让方后的剩余金额作为对转让方在此次交易中的损失的赔偿。转让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向受让方支付等额的赔偿;转、受双方经协商一致要求解除合同的,转、受双方应各自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15万元,受让方原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收到全额交易服务费及双方签署的解约协议后无息退还给受让方,转、受双方对此次交易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各自承担。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受让方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略)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
联系人:(略)
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9/9至2022/11/7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略)
(略)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略)站((略)),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受让方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现场踏勘确认书;
(3)授权委托书(如需)。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略)、电话、短信等方式:(略)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略)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略)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4)《现场踏勘确认书》;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略)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略)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万元整(¥(略).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竞价服务费30万元整,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30万元整)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加价
增价幅度(元/次)
50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9月9日10:00至2022年11月8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略)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附件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现场踏勘确认书(资产).doc
联系方式:(略)
标的物咨询
叶经理:(略)
报名咨询
覃经理:(略)
单位:(略)
中国(广西)(略)5号楼
其他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受让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略)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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