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占水资源深度开发利用赛道,
(略)经营业务,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提升经济效益及综合影响力,
(略)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
(略)(
(略))
(略)(暂定名,
(略)),专注水资源循环利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业务,特发布本招商公告。
一、
(略)概述
(一)
(略)名称:
(略)
(二)
(略)性质:
(略)。
(三)注册资本:5000万元。
(略)占股51%,社会资本方共占股49%。
(四)注册地:
(略)(略)(暂定)。
(五)存续期限:长期。
二、组建原则
(一)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
(略)场运作的原则,
(略)导向作用。
(三)坚持自主经营的原则,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
(略)功能定位和经营范围
(一)功能定位
(略)以“水务+科技+服务”为核心理念,专注于水资源循环利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聚集产业资源,做强产业链,加快科技融合,加强产融互动,集水资源产业投资、设计、建设、运营、技术服务为一体,打造涵盖水务环保各细分领域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提供商。重点开展水资源再生利用、污水、工业废水、饮用水处理与净化、水处理技术研究运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智慧水处理场景的AI开发等业务。
(二)经营范围
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略)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略)集成服务;
(略);虚拟现实设备制造;
(略)技术研发;
(略)技术服务;
(略)设备制造;
(略)设备销售;
(略)集成服务;
(略)运行维护服务;
(略)集成;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具体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四、社会资本方公开征集方式:
(略)
(一)公开征集方式:
(略)
(略)官网发布公告,集团组织谈判领导小组进行谈判磋商。
(二)条件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
(略)失信黑名单、
(略)失信被执行人、
(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证明(需提供查询资料)。
3.具备相应资金实力和相关行业资质,能提供稳定资金来源和专业开发运营团队。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确保后期合作项目合法性和合规性。
5.经营范围需涵盖城镇化项目、环保、水净化处理等,且有相应水净化处理项目成功范例。
6.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地方水净化处理行业优质龙头企业或与上述条件水净化企业有合作关系(具有已实施或正在实施水净化项目案例)的地方国有企业。
7.有净水、污水膜处理技术。
8.
(略)合理可行的运营方案,包括管理模式、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
9.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表,包括:企业名称:
(略)
3.合作意向方案,包括:
(略)运营方案等;
4.企业综合实力自我评价,包括:企业近三年财务指标、运营情况、行业经验、专业技术情况等;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其他申请人证明自身综合实力有关的材料。
五、社会资本方承诺事项
(一)
(略),保证正常运营,避免权益干扰。
(二)处理好自身债权债务关系,
(略)正常运营的法律诉讼或纠纷、风险,否则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
(略)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洽谈,争取支持政策落地。
(四)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同类项目运营经验及足够运营资本,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
(略)合作协议书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略)设立。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共同配合落实。
六、报名方式:
(略)
(一)报名方式:
(略)
(略)项目开发部。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7日。
(三)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本公告征集具体事宜以
(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为准。
七、其他
(略)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略)
2024年9月11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朱婷婷 |
电话:13385609453 |
微信:13385609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