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
(略):E
(略)04557)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壮族
(略):E
(略)04557)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本澄清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
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2、中标人向专业厂家采购仪器设备提供给招标人:
(略)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8.2条“18.2本合同不允许分包。”修改为:“18.2本合同分包规定依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略)条。”。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9月11日
附件信息:
E
(略)04557澄清公告(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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