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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中心区泰康路(凌云路至云门路段)建设工程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发布日期:2024-09-11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略)段)建设工程澄清公告【信息来源:】【信息时间:(略)阅读次数:】【字号】【我要打印】【关闭】分享:
(略)(略)(略)段)建设工程
答疑公告修正书01

各投标人:
(略)(略)(略)段)建设工程修正内容如下,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文件为准:
一、修正部分
1、原招标文件P10-14.1投标文件必备内容,其中内容:
“(9)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企业名称:(略)
现修正为:
“(9)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企业名称:(略)
2、原招标文件P16-35.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其中内容:
“(8)注册建造师“B类证书”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应提供相应人员证书复印件;“B类证书”、“C类证书”如正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为了防止投标人“挂靠”和递交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招标人:(略)
(10)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现修正为:
“(8)注册建造师“B类证书”,应提供相应人员证书复印件;“B类证书”如正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为了防止投标人“挂靠”和递交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招标人:(略)
(10)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3、原招标文件P55-投标承诺函,其中内容: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现修正为: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4、在原招标文件P64-附件10后,添加内容“附件11”,详见答疑附件01。
(略)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略)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9月11日
附件:附件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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