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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市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新乡 发布日期:2024-09-12
所属地区:河南 - 新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市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新交GCZB-(略)
三、招标方式:(略)
四、变更内容:
(略)市区智慧停车场项目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第1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功能需求
(1)直流充电机需支持通过充电APP和刷卡进行充电控制;
(2)直流充电机人机界面的显示屏应采用7英寸及以上彩色触控液晶屏,设置在便于人操作和查看的位置。设备的人机交互屏幕需要配置遮光罩,在太阳光照射下不需要额外遮挡可以清楚的看到操作界面;
(3)直流充电机人机界面应能显示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包括电源、充电、故障状态指示,已充电量、账户余额数据,故障及报警信息等。充电结束之后,显示本次消费电量、消费金额和交易流水。信息显示字符清晰、完整,应不依靠环境光源即可辨认;
▲(4)直流充电机具备充电接口单独进行直流计量功能,(略)相关要求。精确度等级1.0级;具备CAN、RS485(略)通信上传充电状态。【投标产品须具有第三方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
▲(5)直流充电机,功率模块应采用全灌胶工艺【提供相关专利文件。模块自研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直流充电机进风口采用全铝互字百叶【提供相关专利证明】;
▲(7)直流充电桩的应具有主动防护功能,主动防护测试项具有24项及以上【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功率动态分配功能
充电设备应具备功率动态分配功能。(略)设计,要求设备所有充电模块聚合为一个整体功率堆,(略)调用任一充电模块,不接受多个小功率堆、或多个小功率堆并联、或一部分模块固定一部分模块可调的用的形式。【(略)拓扑设计及说明,并提供对应专利文件以做证明。】
直流充电设备应具有动态功率分配功能,双枪或多枪充电时,可根据电池充电需求动态调节各枪的输出功率,不应出现多枪同时充电时部分枪线无法动态分配功率情况(如相邻1、3号枪充电时,2号枪应可正常调配其他闲置功率模块),实现功率最小分配单元n≥30kW。【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开普检测研究院或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现变更为:
2.1功能需求
(1)直流充电机需支持通过充电APP和刷卡进行充电控制;
(2)直流充电机人机界面的显示屏应采用7英寸及以上彩色触控液晶屏,设置在便于人操作和查看的位置。设备的人机交互屏幕需要配置遮光罩,在太阳光照射下不需要额外遮挡可以清楚的看到操作界面;
(3)直流充电机人机界面应能显示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包括电源、充电、故障状态指示,已充电量、账户余额数据,故障及报警信息等。充电结束之后,显示本次消费电量、消费金额和交易流水。信息显示字符清晰、完整,应不依靠环境光源即可辨认;
▲(4)直流充电机具备充电接口单独进行直流计量功能,(略)相关要求。精确度等级1.0级;具备CAN、RS485(略)通信上传充电状态。【投标产品须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
▲(5)直流充电机,功率模块应采用全灌胶工艺【模块自研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直流充电桩的应具有主动防护功能,主动防护测试项具有24项及以上【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功率动态分配功能
充电设备应具备功率动态分配功能。(略)设计,要求设备所有充电模块聚合为一个整体功率堆,(略)调用任一充电模块,不接受多个小功率堆、或多个小功率堆并联、或一部分模块固定一部分模块可调的用的形式。【(略)拓扑设计及说明,并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直流充电设备应具有动态功率分配功能,双枪或多枪充电时,可根据电池充电需求动态调节各枪的输出功率,不应出现多枪同时充电时部分枪线无法动态分配功率情况(如相邻1、3号枪充电时,2号枪应可正常调配其他闲置功率模块),实现功率最小分配单元n≥30kW。【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略)、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均可)出具的检验报告。】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略)》、《(略)》、《(略)网》等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略)
(略)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09月12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1_(略)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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