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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368号】平顶山市第四十二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河南 - 平顶山 发布日期:2024-09-11
所属地区:河南 - 平顶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平公资建(略)号】平(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8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140,000元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略)
开标方式:(略)
资格审查方式:(略)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略)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第四十二中学学生
食堂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略):平采招标-2024-54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期:二零二四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2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59-
第六章图纸(另附)..................................-59-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2-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3-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河南省▪平(略))(略)((略).cn/)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平采招标-2024-54
2、项目名称:(略)
3、招标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00元
最高限价:(略).39元
(略)
(略)
包名称:(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建-
(略)第四十二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略).00
(略).3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5.1、工程概况:平(略)第四十二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食堂工程:建筑工程包含土石方、砌筑、钢筋混凝土、门窗、屋面及防水、保温、楼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天棚装饰等;安装工程包含强电、弱电、给水、排水、(略)
室外工程:(略)床整形、(略)面、(略)缘石、砖砌挡墙、栏杆、挡墙喷涂真石漆;安装工程包含电气工程、给水工程、消防水工程、雨水和污水工程,(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3、工程地点:(略)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工期:27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略)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略)
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略)
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略)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略)
3.10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并加盖电子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1、单位:(略)
3.1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人:(略)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略)
三、获取:(略)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09月12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10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方式:(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略).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注:(略)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略)(略),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平(略)(略)》、《(略)》、《(略)》、《(略)(河南省·平(略))》及《(略)(河南省)》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略)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略)向招标人:(略)
3、本公告已同步至“(略)”微信:(略)
4、监督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F(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1.招标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用提交纸质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登录《(略)(河南省▪平(略))》(略)(http://(略))下载“(略)”,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略)(河南省▪平(略))》(略)——组件下载——(略)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略)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略)(河南省▪平(略))》(略)(http://(略))。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在《(略)(河南省▪平(略))》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条款名称:(略)
编列内容
(略)
招标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项目名称:(略)
(略)第四十二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略)
建设地点:(略)
(略)第四十二中学
(略)
工程概况
(略)第四十二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食堂工程:建筑工程包含土石方、砌筑、钢筋混凝土、门窗、屋面及防水、保温、楼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天棚装饰等;安装工程包含强电、弱电、给水、排水、(略)
室外工程:(略)床整形、(略)面、(略)缘石、砖砌挡墙、栏杆、挡墙喷涂真石漆;安装工程包含电气工程、给水工程、消防水工程、雨水和污水工程,(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略)
资金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略)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略)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略)
工程质量
合格
(略)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同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致
(略)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略)
(略)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略)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0(略)中提出
(略)
招标人:(略)
距投标截至日期15(略)中答复
1.11
分包
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工程量清单,图纸
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距投标截至日期10日前
3.3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略)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
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略)(略)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日24时00前;
3、保证金汇入:
3.1投标人打开
(略).cn/cas/login?service=(略).cn/ggzy(略),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略)
3.2(略)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略),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递交形式:(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略)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略)(略)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略)
5、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6、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略)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略)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略)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略)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的,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略)(略)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
(略)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略)(略)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项目名称:(略)
注:
(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略)(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略)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中标后需提供肆份纸质投标文件。
(略)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略)(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略)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5.2
开标程序
解密: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加密方式:(略)
采用“不见面”的开标程序。
(略)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略)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略)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8.1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略)
质疑函应在平(略)(略)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招标人:(略)
9.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10.1“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略)
不采用
10.2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略)
10.4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略)
10.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略)
10.6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略)
10.7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8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略)
10.9词语定义
(略)
类似项目
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
(略)
不良行为记录
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1、招标代理:(略)
11.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略).39元
1、分部分项工程(不含税)
(略).03元
2、措施项目(不含税)
795306.52元
2.1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
(略)
2.2其他措施费(费率类)(不含税)
58405.87元
2.3单价措施费(不含税)
604941.65元
3、其他项目(不含税)
(略)
3.1暂列金额(不含税)
/
3.2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
(略)
4、规费(不含税)
157429.43元
5、税金
578938.41元

其中:建筑工程
1、分部分项工程(不含税)
(略).66元
2、措施项目(不含税)
738756.73元
2.1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
98297.76元
2.2其他措施费(费率类)(不含税)
45223.76
2.3单价措施费(不含税)
595235.21
3、其他项目(不含税)
(略)
3.1暂列金额(不含税)
/
3.2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
(略)
4、规费(不含税)
121881.08元
5、税金
396360.85元

其中:安装工程
1、分部分项工程(不含税)
333093.47元
2、措施项目(不含税)
15755.51元
2.1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
8283.31元
2.2其他措施费(费率类)
3981.68元
2.3单价措施费(不含税)
3490.52元
3、其他项目(不含税)
/
3.1暂列金额(不含税)
/
3.2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
/
4、规费(不含税)
10743.61元
5、税金
32363.33元

其中:园建工程
1、分部分项工程(不含税)
769626.9元
2、措施项目(不含税)
20325.45元
2.1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
10248.18元
2.2其他措施费(费率类)(不含税)
3861.35元
2.3单价措施费(不含税)
6215.92元
3、其他项目(不含税)
(略)
3.1暂列金额(不含税)
/
3.2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
(略)
4、规费(不含税)
10405.28元
5、税金
76532.19元

其中:安装工程(室外工程)
1、分部分项工程(不含税)
(略)
2、措施项目(不含税)
20468.83元
2.1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
15129.75元
2.2其他措施费(费率类)(不含税)
5339.08元
2.3单价措施费(不含税)
/
3、其他项目(不含税)
(略)
3.1暂列金额(不含税)
/
3.2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
(略)
4、规费(不含税)
14399.46元
5、税金
73682.04元
11.3
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内到平(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11.4
所有投标人请时刻关注《(略)(河南省·平(略))》,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变更均在《(略)(河南省·平(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11.5
1、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的资格审查的证件和评审标准中的证件及证明材料,不再提供原件,全部以投标单位:(略)
2、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略)
11.6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开标时,(略)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略)(略),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略)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略)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略)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略)
11.7
投标人应对以下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及承诺:
一、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等级。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略)
1.2、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施工责任,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若违约,招标人:(略)
1.3、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略)
1.4、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拟派的项目经理:(略)
1.5、投标人必须以文字形式进行承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略)
1.6、施工期间,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略)
1.7、中标人应服从建设单位:(略)
1.8、投标人一旦中标,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周边关系,其费用自理。
1.9、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略)
1.10、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略)
二、工程竣工结算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承包方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等,(略)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漏报的内容,招标人:(略)
三、工程款支付办法
中标单位:(略)
由非中标人原因引起工程延期时间过长时,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内容进行分批验收、移交、结算、支付。
注: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为准。
四、合同价款调整办法
4.1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原则:招标人:(略)
4.2材料单价调整原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承包人承担一定范围的材料价格风险,当主要材料价格变动幅度在±5%(含±5%)以内时,不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5%(不含±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5%以外部分。
4.3施工过程中变更、工程签证等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调整办法执行4.1、4.2;除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他均不再调整;工程量清单未列的项,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类似,则根据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按照清单执行。
4.4本次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已包含各种材料按规定所需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投报的材料价格均应含此费用,施工中、结算时不再调整;凡是有节能备案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满足节能备案。
4.5项目暂列金额(如有)及暂估价(如有)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作为让利条件,其归属权和使用权属于招标人:(略)
4.6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政策调整文件规定执行。
五、缺陷责任期
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由于施工质量而引起的纠纷,应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损失。缺陷责任期满后,如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六、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七、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内到平(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八、中标人在涉及本工程的订货、运输、交货和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人身、设备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九、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按以上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注:以上所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略)
11.8
本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业
划定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
11.9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
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按以上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1.10
对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的优惠政策

1、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1.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分(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给予3%-5%的增加,用原报价进行评分评审,本项目的价格分增加比例为5%;
1.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1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写明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单价、合价和小计,并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
2.3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2.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11.11
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
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略)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略)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略)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二、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要求招标人:(略)
11.12
招标文件费用
不收取
11.13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略)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略)(略)”查询联系。


注:本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其他处(评标办法除外)要求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略)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略)本标段招标代理:(略)
(略)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略)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略)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略)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略)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略)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略)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略)
1.9踏勘现场
(略)本项目招标人:(略)
(略)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略)除招标人:(略)
1.10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允许。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略)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附件不全或者其他疑问,应(略)中提出,要求招标人:(略)
(略)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略)中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0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略)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略)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略)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承诺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保证金
(10)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略)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略)招标人:(略)
3.3投标有效期
(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略)
3.4投标保证金
(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投标人不按本章第(略)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略)招标人:(略)
(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因投标人原因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信誉等资格条件提交的资料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略)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略)
(略)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略)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略)((河南省▪平(略)))》(略)(略).cn/)。(略)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略)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5.开标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略)评标由招标人:(略)
(略)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略)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略)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略)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略)
7.3履约担保
(略)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略)
(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略)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略)
7.4签订合同
(略)招标人:(略)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略)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略)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略)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略)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略)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项规定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项规定
项目经理:(略)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项规定
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项规定
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项规定
(略)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略)
子目特征、计量单位:(略)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项规定
实质性响应及承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规定
(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标:50分
综合标:25分
技术标:25分
(略)(1)
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初步评审并进入详细评审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略)(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K≤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K值在(略)间内间隔为0.1或者0.05,由招标人:(略)
(略)(3)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略)商务标评分标准(50分)
(略)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略)(1)
1、评标报价的评审(30分)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在基本分20分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
(略)(2)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10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以投标最高限价为准,前10-30项抽取15项,剩余部分抽取5项,且总共抽取变更为20项清单项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当有效投标人个数≥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综合单价基准值。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略)(3)
3、主要材料项目单价(5分)
主要材料项目以投标最高限价为准,前10-20项抽取6项,剩余部分抽取4项,且总共抽取为10项材料,材料的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人个数≥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材料基准值。在材料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为0分。
(略)(4)
4、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5分)
措施项目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的80%-110%范围之间有效投标人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基本分3分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注:针对上述2、4款项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艺简单、主材种类较少而不能满足最低抽项要求的,应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主要材料项目纳入评审范围。
(略)综合标评分标准(25分)
(略)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略)(1)企业业绩
(4分)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注:以上要求的业绩在建工程、竣工工程均可,证明材料包括((略)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缺项不得分)。
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略)
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0≤得分≤4
(略)(2)项目经理:(略)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注:以上要求的业绩在建工程、竣工工程均可,证明材料包括((略)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缺项不得分)。
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略)
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0≤得分≤4
(略)(3)优惠承诺
(6分)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3<得分≤6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
1≤得分≤3
(略)(4)履职尽责承诺
(3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略)
2<得分≤3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略)
1≤得分≤2
(略)(5)合理化建议
(6分)
(1)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详实可行。3<得分≤6
(2)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1≤得分≤3
1≤得分≤6
(略)(6)综合评价(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从投标人企业实力比较,进行打分。
0≤得分≤2
(略)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及评标分值(25分)
(略)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略)(1)
内容完整性
(0.5分)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0.5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0
(略)(2)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2<得分≤3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1≤得分≤2
(略)(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略)(略)(略),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1.5<得分≤2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略)(略)(略),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1≤得分≤1.5
(略)(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1.5<得分≤2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1≤得分≤1.5
(略)(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3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略)(略)(略)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2<得分≤3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略)(略)(略)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1≤得分≤2
(略)(6)
工期保证措施
(2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5<得分≤2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得分≤1.5
(略)(7)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1<得分≤2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0.5≤得分≤1
(略)(8)
(略)络计划图
(2分)
(略)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1<得分≤2
(略)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0.5≤得分≤1
(略)(9)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1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0.5
(略)(10)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2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1.5<得分≤2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1≤得分≤1.5
(略)(11)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2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1.5≤得分≤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1<得分≤1.5
(略)(12)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1.5分)
(略)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1≤得分≤1.5
(略)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0.5<得分≤1
(略)(13)
风险管理措施
(2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1.5<得分≤2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1≤得分≤1.5
注:技术标各评委可结合本工程实际,根据其先进、科学、合理及其可行性程度进行打分,每项可在分值间酌情扣分。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

注:(1)本办法中评审时核查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见且内容齐全,否则不予得分。(2)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略)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
(略)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略)分值构成
(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略)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略)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略)(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略)(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略)(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略)投标人得分=A十B十C。
(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略)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略)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略)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略):。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略)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略)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略)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略):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
(略)合同
(略)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略)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略)监理人:
名称:(略)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略)
(略)设计人:
名称:(略)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略)
(略)工程和设备
(略)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略)永久占地包括:。
(略)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平(略)相关的法律法规。
1.4标准和规范
(略)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规范。
(略)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略)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略)
(略)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施工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解释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略)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略)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
(略)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7联络
(略)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略)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略)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略)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略)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略)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略)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略)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略)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略)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略)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略):;
职务:;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略)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略)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后;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项目经理:(略)
(略)项目经理:(略)
姓名:;
(略):;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略)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略)
关于项目经理:(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略)
项目经理:(略)
(略)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略)
(略)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略)
3.3承包人人员
(略)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天。
(略)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略)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略)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5分包
(略)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略)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略)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管,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略)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合格。
(略)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隐蔽工程检查
(略)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现行《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略)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略)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现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略)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略)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
(略)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三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2施工进度计划
(略)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3开工
(略)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略)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略)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
7.5工期延误
(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⑤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另行协商;
(2);
(3)。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略)提前竣工的奖励:/。
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略)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样品
(略)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略)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略)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10.4变更估价
(略)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略)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略)
(略)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略)
第3种方式:(略)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略)
第1种方式:(略)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略)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略)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略)
12.2预付款
(略)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由招标人:(略)
预付款支付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且施工单位:(略)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略)
(略)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略)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
(略)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略)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略)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略)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略)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略)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略)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略)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中标单位:(略)
(略)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略)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略)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后7天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后7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略)
(略)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略)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略)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后7天。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以合同价为基数,每天向承包人支付0.1%的违约金。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以合同价为基数每天向发包人支付0.1%的违约金。
13.3工程试车
(略)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略)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竣工退场
(略)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验收合格后3天内。
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见通用条款。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14天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0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略)
14.4最终结清
(略)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保修期满7天内。
(略)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后14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7天内。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若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再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略)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略)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略)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略)
(略)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略)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略)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略)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略)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室外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甲方与中标人另行协商。
(略)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
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
(略)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略)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略)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略)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7)其他:/。
(略)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略)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略)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略)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略)
(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略)
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略)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略)
其他事项的约定:/。
(略)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略)
(1)向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0.5补充条款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略)网站附件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内容:平(略)第四十二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食堂工程:建筑工程包含土石方、砌筑、钢筋混凝土、门窗、屋面及防水、保温、楼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天棚装饰等;安装工程包含强电、弱电、给水、排水、(略)
室外工程:(略)床整形、(略)面、(略)缘石、砖砌挡墙、栏杆、挡墙喷涂真石漆;安装工程包含电气工程、给水工程、消防水工程、雨水和污水工程,(略)
二、编制依据
1、设计图纸及质疑回复;
2、工程量清单规范选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略))、《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略)))、《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略)
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略))、《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略))、《河(略)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及其配套文件;
4、国家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5、与本工程相关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6、取费均按照16定额现行最新政策文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略)
7、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和冬雨季施工费按规定计取;
8、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指数执行豫建消技【2023】26号文(2023年1-6月)价格指数计算计入;
9、材料价格采用《平顶山工程造价》2023年第4期,不足部分参照(略)场价计取;
三、其他说明
1、商品砼运距按10km以内计取;
2、余土外运按5KM计入;
3、食梯两部,按(略)计入专业工程暂估价;
4、室外绿化工程,按(略)计入专业工程暂估价;
5、燃气管道外接,按(略)计入专业工程暂估价;
6、弱电摄像机图纸设计甲方自理,本次暂不计取。
第六章图纸
(略)网站附件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略)


投标文件
(略)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
(招标人:(略)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略)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货币单位:(略)
工程名称:(略)

投标单位:(略)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投标报价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规费、税金)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专业工程暂估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规费
人民币(大写):
(小写):
税金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人工费(不含税)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工程质量

投标工期

投标有效期

项目经理:(略)

级别

(略)

其他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略)
单位:(略)
地址:(略)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略)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略)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四、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承诺致:(招标人:(略)
内容: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求逐条承诺响应。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文件要求自行编制)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略)
设备名称:(略)
(略)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略)
仪器设备名称:(略)
(略)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己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略)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
1.(略)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略)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略)
级别
(略)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略)




















































(三)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略)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略)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略)

注册地址:(略)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

传真

(略)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略)

(略)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略)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略)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略)

发包人地址:(略)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略)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四)202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人成功绑定后,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及投标单位:(略)
全省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略)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略)



承诺人(盖章)

年月日
承诺函致:(采购人:(略)

(略)中标,我公司承诺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按以上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略)中标后未能完成承诺事项,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略)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2、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
一、关于中小企业(如有)1、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略)
1.(标的名称:(略)
2.(标的名称:(略)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略)
年月日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本单位:(略)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关于监狱企业(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附证明材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示主要内容汇总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地址:(略)
投标内容:
工期:
质量:
项目经理:(略)
项目组成人员:
业绩:

……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中原银行“银政易贷”贷款简介
中原银行在平顶山、郑州、洛阳、南阳、新乡、信阳、(略)点72个,其中平顶(略)50个,金融服务能力强,业务品种多。多年来,中原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略)居民”的市场定位,以“竭尽我能、感动你心”的服务理念,专注于产品和业务创新,积极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金融服务,有效满足了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赢得了中小企业和(略)民的赞誉和信赖。
为扩大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中原银行推出了“银政易贷”特色金融产品,主要面对平(略)政府采购领域中标成交企业,对中标政府采购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发放,专项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银政易贷”专业服务政府采购上游投标人基于中标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备货、生产、加工等环节的资金需求,贷款额度高,最高贷款金额可达到采购合同的90%;还款方式:(略)
“银政易贷”团队联系人:(略)
余梦丽:(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试点单位:(略)
平顶山分行
(略)法人授权经营的二级分行,现全辖共有一级支行14个,(略)区支行8个,县区支行6个,(略)点41个。多年来,(略),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创新和改进服务方式:(略)
工行平顶山分行将针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推出专项“政采贷”贷款业务,满足政府采购上游投标人基于中标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备货、生产和加工等环节的资金需求。贷款方式:(略)
工行平顶山分行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成立“政采贷”专营团队,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规范,提供快捷方便、专业的金融服务;对融资申报资料齐全的,工行平顶山分行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提款条件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
工行平顶山分行联系人:(略)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政采贷专营团队
卢文旭
(略)
政采贷专营团队
好金斗
(略)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略)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略)(略)”查询联系。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略)(略)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略)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略)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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