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虞姬镇灵光村,经济
(略)刘
(略)、西
(略),向阳镇大西村、艳阳村、河王村、苏圩村、向阳村,韦集镇韦集村、双圩村、徐圩村、杨马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S223向阳至S329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虞姬镇与现状S306平面交叉,途径向阳镇,项目终点位于韦集镇与S329平面交叉,路线全长22.325公里。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虞姬镇灵光村,经济
(略)刘
(略)、西
(略),向阳镇大西村、艳阳村、河王村、苏圩村、向阳村,韦集镇韦集村、双圩村、徐圩村、杨马村等村(居)民小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S223向阳至S329段改建工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
(略)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
(略)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虞姬镇灵光村,经济
(略)刘
(略)、西
(略),向阳镇大西村、艳阳村、河王村、苏圩村、向阳村,韦集镇韦集村、双圩村、徐圩村、杨马村范围内,采用镇(
(略)管委会)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
(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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