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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关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路钻石城1号盈科国际中心1栋26层26A室商业服务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9-13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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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乌鲁(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略)”(https://(略)(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1栋26层26A室商业服务用房,(略)为新(2017)乌鲁(略)等,交通便利,生活服务设施完善。宗地红线内“七通一平”(通上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及场地平整。
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2元,
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标的欠冬季空调费386845.13元,滞纳金812651.08元;欠夏季空调费325764.32元,滞纳金699986.08元;欠物业费949370.31元,滞纳金为(略).21元,水、电均为插卡,标的成交前所欠缴的物业、暖气等费用由被执行人或相关义务人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原权利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持相关缴费凭证至本院退费,买受人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30日办理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成交前所欠缴的物业、暖气等费用由被执行人或相关义务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

乌鲁(略)头屯河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3日

(略)1栋26层26A室商业服务用房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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