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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车辆维修供应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郴州 发布日期:2024-09-13
所属地区:湖南 - 郴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
增补车辆维修供应商((略):CTJT-CSFQ-(略)(略)(略)N(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征集方式:(略)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略):CTJT-CSFQ-(略)
(略)(略)N(略)
4、采购项目预算:¥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商业服务
6、合同定价方式:(略)
7、合同履行期限:2年服务期.
二、采购需求:(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应部分)
(略)
项目名称:(略)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
备注
1
增补车辆维修供应商
(详见采购需求)
2年
根据实际维修数量结算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被“(略)”((略).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和在“(略)(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9)投标人在“(略)”((略).cn)“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略)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略)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①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附件1)(略)(略)口与南岭大道交汇处(详细地址:(略)
2、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可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略)燕泉广场支行
(略)(略)3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略)开标室。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略)
七、发布公告媒介
(略)(略)(略)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确认
前来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27日12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活动(附件2)。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略)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略)
十、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1)名称:(略)
(2)(略)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423000
(5)(略)电话:(略)
(6)电子邮箱:(略)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略)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略)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重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确认通知
(采购人:(略)
我单位:(略)
特此确认。


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注:
请在2024年09月27日12时00分前确认,不回复本函的,则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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