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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现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华安钢厂土壤修复项目污染土水泥窑协同处置服务新增工作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发布日期:2024-09-13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单一来源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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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原华安钢厂土壤修复项目污染土水泥窑协同处置
服务新增工作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原华安钢厂土壤修复项目后染连脉密协同处置服务新增
工作量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采购范围:原华安钢厂地块污染土壤修复与管控项目二英及石油烃污染土壤水泥密协同处置服务,新增需处置二英及石油烃污染土壤约7000m²。
2.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
3.服务地点:(略)
4.控制价:最高控制价198元/吨。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五、采购人:(略)
依据《(略)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修订)》(现代环境(2023)216号)第七章第三十条、(四)
单一来源采购、4款“属于原供应商事项的后续服务或与原供应商有密切关联的其他事项,由原机构继续提供,在工作质量效果和完成时限、减低费用等方面优于重新选聘供应商的"规定,
原华安钢厂土壤修复项目污染土水泥窑协同处置服务新增工作量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略)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论证地点:(略)
论证意见姓名金帆余艺颖张再飞
2024年8月29日
(略)
鉴于对本项目超合同工程量部分另行招标采购,存在施工衔接及工期、处置功能及效果等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四款“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规定,本项目超出合同工程量部分可不进行招标,(略)继续实施。
专家成员名单
工作单位:(略)
(略)
长沙学院
(略)
职称/职务高级工程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
七、公示期限:自(略)(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略)
八、采购人:(略)
地址:(略)
2
联系电话:(略)
九、监督部门
(略)招采法务部联系人:(略)
监督电话:(略)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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