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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重龙镇中心学校重龙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室视觉环境(教室照明)提升工程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所属地区:四川 - 内江 发布日期:2024-09-13
所属地区:四川 - 内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略):N(略)001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质疑人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鉴于本项目已发布成交结果,无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15,6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陆佰元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略)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质疑人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鉴于本项目已发布成交结果,无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略)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56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略)(略)(略)财政局邮编:641200。(投诉受理单位:(略)
本项目报价方式:(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9月13日
相关附件:(略)学校中小学教室视觉环境(教室照明)提升工程项目-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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