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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长三角国家枢纽嘉兴算力中心项目新建110kV变电站工程监理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嘉兴 发布日期:2024-09-13
所属地区:浙江 - 嘉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项目新建110kV变电站工程监理项目((略):CZTC24255),(略)(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
1.2比选内容:(略)项目新建110kV变电站工程监理服务,承担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1.3计划施工工期: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历天通电。
1.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两年缺陷责任期满。
1.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确保本工程通过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正式通电投入使用。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4.0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2参选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参选人单位:(略)
2.3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合同应包括以下关键页:首页、服务内容、电压等级、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扫描复印件,原件备查。]。
2.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略)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略)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单位:(略)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略)
(13)与本比选项目的施工单位:(略)
(14)与本比选项目的施工单位:(略)
(15)(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略)
4.1比选文件获取:(略)
4.2比选文件获取:(略)
4.3比选文件获取:(略)
4.4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的电子版免费获取:(略)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4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略)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略)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略)
(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略)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略)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略)(https://(略).cn)完成供应商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略).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略)
8.1联系方式:(略)
比选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略)(略)
电子邮件:(略)@163.com

8.2异议接收方式:(略)
(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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