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上海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略)信托借款执行阶段诉讼代理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略)信托借款执行阶段工作需要,
(略)信托借款执行阶段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略)信托借款执行阶段律师代理服务采购。拟将执行阶段工作交由律师事务所代理,进一步提高本案的清收效率。
1.2服务要求:
主要负责代理执行案件,推进分配回拍卖款、处置质押股票拍卖以及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1.3供应商资质要求:
(略)要求成立时间三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略)包括但不限于与近三年与六大国有银行及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银行业对公诉讼催收业务合作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
(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
(略)”
(略)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21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略)
采购部门联系人:
(略)
报名注意事项: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
(略)信托借款执行阶段诉讼代理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律所名称:
(略)
材料2:
(略)信托借款执行阶段诉讼代理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律所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
(略)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2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2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
(略)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
(略)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
(略)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略)(略)05321附件下载:材料1:《
(略)信托借款执行阶段诉讼代理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律所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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