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黄冈化工园周顶湾站(边界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黄冈 发布日期:2024-09-13
所属地区:湖北 - 黄冈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9/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黄冈化工园周顶湾站(边界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略):DPCG2024-A060号)
项目所(略):湖北省,(略),(略)一、招标条件本黄冈化工园周顶湾站(边界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预算金额:40.00(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黄冈化工园周顶湾站(边界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黄冈化工园周顶湾站(边界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同时提交符合要求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在价格评审时,可享受10%的价格扣除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略)(略).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略)站页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原件)((略))(2)在“(略)-(略)”上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略)站页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原件)(3)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略)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DPCG2024-A060号2、(略):非政采3、项目名称:(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同时提交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在价格评审时,可享受10%的价格扣除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略)(略).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略)站页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原件)(2)在“(略)-(略)”((略))上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略)站页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原件)(3)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三、获取:(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为:《(略)》((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代理:(略)
电话:(略)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