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8月28日(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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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31100
(略)项目名称:
(略)
1昌吉油田吉451C
(略)(略)井号为吉452、吉453,井身结构均为二开直井,单井钻井进尺3812m。。项目占地面积24100m2,均为临时占地。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完井及公用工程,单井钻井期为27天、试油期约90天。符合《新疆维吾尔
(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略)年)及规划环评。
2呼探1-
(略)(略)井号为呼探1-001井,井身结构为五开直井。项目占地面积19488m2,均为临时占地。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完井及公用工程,单井钻井期为280天、试油期约60天。符合《新疆维吾尔
(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略)年)及规划环评。
(略)(略)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7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585m2,均为临时占地。建设内容:部署1口勘探井,井号呼南1井,井身结构为五开直井,钻井进尺8230m,钻井期324天,试油期约60天。符合《新疆维吾尔
(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略)年)及规划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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