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侵
(略)公共空间,影响社会公平
(略)秩序。“中秋佳节”“国庆节”假期是违法建设的多发期,为进一步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使各类违法建设得到全面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略)(略)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建设单位:
(略)
二、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活动,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说情打招呼”等干扰行政执法行为,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违建治理主体责任,组织街道办事处、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联防联控,逐级压实巡查管控责任,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管控措施,
(略)内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制止。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依法建设的法律意识,自觉依法依规实施建设行为,主动监督举报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建设举报电话:
(略)城管局,
(略);
(略)城管局,
(略);
(略)城管局,
(略)。
五、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齐齐
(略)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王剑萍 |
电话:18156055077 |
微信:18156055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