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巫南项目部K21+398-K21+614段路基土石方及K29+126~K30+267段路基工程意向队伍征集洽谈公告
(略)(略)SWYZ-3项目,
(略)(以下简称“我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因项目工期紧、任务重,
(略)要求及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近期将进行K21+398-K21+614段路基土石方及K29+126~K30+267段路基工程采购工作,意向单位:
(略)
一、
(略)溢水至镇坪段是湖北省规划的“九纵五横四环”
(略)中“纵八”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湖北省“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库。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落实汉江生态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是推动鄂陕渝毗
(略)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省际出口通道布局,
(略)城市具有较强意义。
(略)SWYZ-3合同段,
(略)为K17+100~K41+798,全长24.919㎞,全线设桥梁8666.65m/15座,其中特大桥3835.3m/2座,大桥4831.35m/13座;隧道12375.55m/9座,其中长隧道11235.5m/7座,中、短隧道1140m/2座,桥隧占比84.4%;另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天宝互通),
(略)K0+000~K84+664.141,全长84.928km(含断链)。
二、意向队伍征集、洽谈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本次意向队伍征集、
(略)SWYZ-3标项目K21+398-K21+614段路基土石方及K29+126~K30+267段路基工程,合同包划分如下:
合同包
(略)
里程长度(m)
主要工程内容
第1合同包
K21+398-K21+614
及K29+126-K30+267
357
①K21+398-K21+614段路基土石方
②K29+126~K30+267
(略)基工程及防排水、涵通构造物和地基处理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意向单位:
(略)
1.资源库内的协作单位:
(略)
2.
(略)基工程施工业绩(具体资格详见下表)。
合同包
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第1合同包
联合体由劳务合作单位:
(略)
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
①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劳务资质;
③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
①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设备租赁或服务)。
第一种方式:
(略)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31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620万元。
第二种方式:
(略)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3年12月、2024年1月、2024年2月)的单位:
(略)
上述两种方式:
(略)
申请人近5年承担过1
(略)基工程施工业绩
注:1.申请人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
(略)
2.
(略),无法提供业绩附件支撑材料时,
(略)或其法人代表作为授权委托人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3.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要求
备注
第1合同包
现场负责人
1
近5年内曾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1
中级职称
安全员
1
持有交安C证
测量员
1
资料员
1
合计
5
注:1.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应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若有)的扫描件,同时应提供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低要求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安全员应提供身份证及安全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其他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2.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略)
设备名称:
(略)
(略)
单位:
(略)
最低数量要求
备注
第1
合同包
1
*挖掘机
台
5
2
挖掘机
台
5
3
*推土机
台
2
4
装载机
台
2
5
*平地机
台
1
6
*自卸汽车
台
6
7
自卸汽车
台
6
8
汽车吊
25t
台
4
9
液压破碎锤
KRB140型
台
4
10
*洒水车
8m3
台
1
11
振动棒
30/50型
台
8
12
砂浆搅拌机
250
台
2
13
注浆泵
UBJ1.8
台
8
14
水准仪
徕卡LS10
套
2
15
全站仪
索佳IM-101
套
1
16
GPS测量仪
套
2
注:1.表中带*号的为重要自有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彩色扫描件,其它不带*号的设备可以证明其为自有及协议自有的证明材料,公司名义或者股东名义下的设备均可视为满足要求,但是需要提供股东证明资料。未附证明材料的设备在设备审查时视为没有该项设备。
2.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上述设备要求
四、洽谈时间和地点:
(略)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9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洽谈报名;具体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
(略)
五、洽谈流程
发布洽谈公告--填写意向单位:
(略)
六、洽谈时需提供的资料
1、格式详见附件,申请人将附件中内容填写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略)
2、意向单位:
(略)
七、注意事项
1.请前来洽谈的合作单位:
(略)
(1)需携带企业基本信息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前来洽谈需携带本人基本信息(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洽谈需授权委托书;
2.经过实地踏勘后,由踏勘方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洽谈。
3.在踏勘过程中踏勘方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4.凡未前来参与踏勘及洽谈合作的单位:
(略)
八、联系方式:
(略)
询比人:
(略)
地址:
(略)
资料接收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邮箱:
(略)
现场勘查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项目地址:
(略)
(略)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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